【大纪元12月12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12月12日报导)三人涉嫌在明知自己无权投票的情况下,今年在下山鸡乙村村代表选举中投票,明早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人林锦坤,三十七岁,保安设备技术员;林月香,四十岁,前诊所看护;及林月娟,三十五岁,售货员,各被控一项在选举中投票时作出舞弊行为的罪名。三名被告为姊弟妹关系。
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在明知自己无权投票的情况下,却于今年一月六日在下山鸡乙村村代表选举(居民代表)中投票。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