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考虑电子产品回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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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关明编译报导)美国每个家庭平均拥有26种不同类型的消费电子产品,并且拥有大约3台电视机。但是今日产品的日新月异也就变成了明日的淘汰产品,新州和其它州正在考虑在垃圾日扔旧电视到马路边上是否为违法。更确切地说,电子产品必须被回收,就像纸板箱和空金属罐。
  
加州,缅因州,马里兰州,明尼苏达州和华盛顿州已经有电子回收法律,而约十个其它州也正在考虑相似的动议。
  
支持者表明,回收计划可以保证象镉,铅和汞等制污物质免于渗入地下水和进入空气中。但是电子工业界强调,法规强制他们为回收提供资金将使消费价格上升,伤害国内业界。
  
环境保护机构认为,电子废弃物是全国垃圾物增长最快点一部分。电子废弃物主要指:电视,电脑显示器,电脑主机,音响设备,录像机,DVD放影机,影像游戏机,电话机,手机,传真机,复印机和影像游戏操作台。
  
讨论中有两种方法可以将电子废物送回主要的电子厂家,如JVC,松下,非利浦,RCA和夏普公司。两种法案还都在辩论之中。
  
民主党籍议员Gusciora想模仿缅因州的法规,强制制造商每年付五千美元来支持回收计划。Gusciora说,让制造商承担费用能迫使其优化产品。附加费可以放入产品价格中。但是飞利浦北美公司的高级顾问Ric Erdheim说,美国公司面临外国厂商和零售商低价格的强力竞争,现实是不能提高价格的。
  
新州参议员Bob Smith更偏爱加州的模式,并且提案,当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时候,向他们收取十美元以支持回收计划。加州是根据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大小,来决定多收六到十美元的费用。Gusciora的提案没有指出居民违反法规后的惩罚,而Smith的提案确认罚款范围是从五百美元到一千美元。
  
新州的议员们正在加紧推出保证旧产品的再生而不是丢弃的法案。不论哪一种方案,现在已经到了让政府机构,电子制造商和废物管理公司一起来处理日益增长的电子垃圾(e-waste)丢弃街边的趋势。议员们估计,2005年全国的消费者丢出了大约六千五百万台电脑和两千三百万台电视。这个数字不包括他们还没丢出去的废品。调查者估计,美国境内所有已经卖出去的电脑,有百分之七十五仍在等待被处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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