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J:中国记者奥运期间将面临受罚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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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采访报导)在美国的“保护记者委员会”(CPJ)日前表示,由于国际奥委会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记者的新闻报导自由问题上没有给中国施加压力,中国记者在奥运会报导期间将面临受到政府惩罚的危险。

在纽约的非政府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亚洲协调员罗伯特.迪茨目前在香港,他在接受本台记者的越洋电话采访时表示,国际奥委会了解中国记者的新闻报导自由仍然受到限制的状况,但并不愿对中国政府直接施加压力。迪茨说:

迪茨:“去年年中,保护记者委员会曾派出两个代表团去会见国际奥委会的官员,与他们讨论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的新闻自由问题。国际奥委会虽然对此表示关注,但他们只想让北京奥运会举办成功,这是他们最关心的,他们并不想和中国政府谈论新闻自由问题。”

去年12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并公布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为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提供了相应的便利,比如外国记者到地方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外国记者可以通过被授权的外事服务公司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导工作等。这一规定从今年1月1号起实施,到2008年10月17号自行废止。

对此,“保护记者委员会”亚洲协调员罗伯特-迪茨说,这只是中国履行它当初申办奥运会保证开放新闻自由的一小部分承诺,他接着说:

迪茨:“虽然我们看到中国政府政策的一些变化,但我们相信,中国政府这样做,并非是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压力。我认为中国意识到,他们要给世界展示出一个好的形象,所以他们对外国记者采取了松动政策,但他们并不想改变中国媒体是政府喉舌的基本功能。”

而且,迪茨说,当初国际奥委会将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交给中国时,他们得到了中国方面的保证,即在奥运会期间新闻记者的自由不受限制。迪茨批评说,中国在这方面虽然做了一些调整和松动,比如放宽对外国记者采访的限制,但这一规定并不包括中国记者在内。

迪茨担心,在奥运会期间和外国记者合作报导的中国记者在触及一些报导的灰色地带时,会被政府抓住把柄,而且对外国记者放宽采访的规定在奥运会结束一个月后就会废止,到那时又会发生什么呢?迪茨说:

迪茨:“我们现在看到有两名为外国媒体工作的中国记者目前就被关在监狱中,一个是《纽约时报》的赵岩,一个是新加坡《海峡时报》驻中国特派员程翔。他们被指控触犯了中国法律。那么我们就很想知道,在奥运会期间,中国记者如果与外国记者合作,进行中国政府不喜欢的报导,他们的命运又会如何?他们在奥运会之后会不会受到政府的惩罚?这很令人担忧。”

对于中国没有全面履行它当初申办2008年奥运会时保证要给予新闻记者报导自由的承诺,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政治系教授王建伟分析说,中国政府面临一个两难的局面:

王建伟:“明年要搞奥运会,就要给国际社会一个开放的形象,当然媒体方面要有所放松,最近就已经开始采取措施了。但另一方面它也害怕场面失控,因为奥运会时那么多西方媒体在中国,如果处理不好,会有一些负面报导,所以中共的宣传部门还是会有所控制,所以要找到平衡点:一方面要放宽限制,另一方面又想有所限制。就是这么一个局面。”

王建伟接着批评说,中国政府对中外记者采取双重标准,这对中国记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王建伟:“它达成协议放宽境外媒体的采访,而中国媒体还是要受法律限制。但是这个当然是应该一样的,外国记者可以做的,中共记者也应该可以做。给国外记者更多的自由,而中国记者没有,国人看了也会不高兴,那就是崇洋媚外了,为什么外国人可以,中国人不可以?这种事情在过去是经常发生,经常讲要提高民族自尊心,宣扬爱国主义等等,这样就不符合了,所以我想这是一个问题。”

保护记者委员会亚洲协调员罗伯特.迪茨最后表示,由于中国并未完全履行当初向国际奥委会所作的承诺,因此,“保护记者委员会”认为,既然国际奥委会希望让全世界相信中国有能力办好2008年奥运会,那么国际奥委会在这一点上就有责任敦促中国毫无保留地,完全履行其当初保证新闻报导自由的承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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