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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放天灯要申请许可 台立院初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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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4日讯】(据中广新闻蔡佩芳报导)元宵节最有名的活动就是“南蜂炮、北天灯”,不过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消防法修正草案”,未来容易导致火灾的行为,必须经过主管机关许可。也就是,未来没有申请核准,民众不能随意施放天灯。

去年元宵节,民众放天灯,有两纸天灯误闯中正机场航区,导致机场跑道草坪起火燃烧,还差点烧到塔台,造成航班大乱。由于天灯飘行距离可达五公里,为了安全起见,“消防法修正草案”初审,将施放天灯列为管制活动,内政部次长简太郎表示,未来施放天灯必须申请经过主管机关同意:“鉴于施放天灯易引发山林、油库、住宅场所火灾,增列施放天灯及其他易引发火灾之行为,需经主管机关许可,使得为之。”

修法也加重消防相关罚则,包括损毁消防器材、塔台等相关设备,最高可处新台币五十万罚金。破坏火灾现场最高也可处十万元罚锾。同时也明文规定贩售液化石油气的规范及罚则。

此外,有鉴于消防人员受伤比例比警察人员更高,但却没有比照警察人员调整危险加给,内政委员会也通过附带决议,将消防人员危险加给由8435元提高到134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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