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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施募款违法 监院:监委悬缺 无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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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对于反贪腐倒扁总部将再募款从事第二阶段运动,昨日台湾内政部长李逸洋表示施明德违法,但是政治献金的行为受到监察院管辖,非内政部的权责。监察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处长谢育男昨天表示,倒扁总部的募款是否属政治献金有疑义,须由监察院廉政委员会认定、裁罚,现在监委人事一直悬缺,所以无法处理。

立委黄淑英昨日质疑,根据公益劝募法,与公益相关的募款行为需向内政部申请,但反贪腐倒扁总部的总指挥施明德 2006年时向人民募款,却未经过主管机关核准,有违法的疑虑。对此,内政部长李逸洋回应,施明德的行为是政治活动,不在公益劝募法的规范里,募款的性质是政治献金,依政治献金法规定内政部是主管机关,但查核机关和处罚机关是监察院,李逸洋指出,施明德没有在监察院开立政治献金专户,已经违法。

李逸洋表示,查证跟处罚的权限不在内政部,已经把这个案子送到监察院,其余的只能看监察院的回应。
谢育男说,监察院过去曾请倒扁总部负责人施明德说明募款情形,倒扁总部曾行文给监察院表示已动支新台币5、6千万元,后来倒扁总部活动似乎告一段落,监察院就没有继续追查。

他表示,政治献金法规定要开立专户的为政党、政团及拟参选人,倒扁活动是否属政治献金仍有疑义,此案争议性很大,监察院不敢直接认定为政治献金,因为此案属人民请愿、游行权利及对价关系等都有争议,必须监察委员组成的廉政委员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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