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危险菌株可擅自借用?公卫安全怎么办?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26日讯】(据中广新闻危险菌株报导)“危险菌株可擅自借用?公卫安全怎么办?”最近国内传出一起疾管局官员向医院借用类鼻疽菌株作为私自研究用的事件,引起关注,掀起类鼻疽以及生物管控安全话题。

医师解释,类鼻疽是由类鼻疽杆菌传染的疾病,在国际属于恐怖病株,这种病菌存在特定的土壤或水中,许多动物与人类都可能被感染,包括羊、马、猪、猴、啮齿类、鸟类等,人与人间不会相互传染,而类鼻疽在台湾不属于法定传染病,主要经皮肤伤口接触到受病原菌污染的土壤或水而引起感染,也可能经由吸入、食入受污染土壤或水,或吸入受污染尘土而感染,症状轻则类似感冒,严重时可能会出现坏死性肺炎或快速致死性败血症、或是类似伤寒、肺结核等症状,死亡率从二成到四成不等,延误治疗,死亡率就会升高。

日前有立委爆料,指称现任疾病管制局第3分局副局长苏勋璧涉嫌私自向医院索取“类鼻疽”,在去年底发函给国内四家医院,包括高雄荣总、台南市立医院以及高雄长庚、左营荣总等,调用了六株的“类鼻疽菌株”,作为个人私自研究之用,并且没有向上报备也没有归还。

消息一出,卫生署疾管局紧急对外说明并认错,坦承内部控管的确有问题,疾管局局长因此呈报上级自请处分,副局长林顶表示,疾管局除了紧急先追查菌株流向,确认没有外流和感染风险后,针对当事人的部分,已经暂停苏勋璧的所有后续研究案,并针对相关人员依行政程序追究责任进行惩处,也会对管控人员等再教育。

由于“类鼻疽菌株”是危险病株,一旦不小心处理不当,危险风险非常严重,疾管局虽然表示已经将菌株销毁、没有外流与感染风险,不过,对于到底借用“类鼻疽菌株”的目的为何,当事人和疾管局互踢皮球,都无法给出答案。

副分局长苏勋璧被问及倒底借用菌株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作为个人研究之用等相关问题时,语气平静,并不针对问题做任何进一步的说明或解释,对于所有的提问,只有一句回答,就是“由疾管局发言人统一发言”。

而另一方,发言人疾管局副局长林顶表示,借用目的应该是当事人最清楚,不过,现在目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菌株没有外流危险,此外,只要是不按照程序借用,无论公用、私用都是违规,私用则罪加一等。

疾管局对于生物安全管控出现纰漏,当事人借用目的对外又给不出交代,这一次的类鼻疽事件,让疾管局脸都黑了。

身为管控生物安全的高层政府单位,内部人员却出现严重缺失,副局长林顶表示,很挫折,专业与公信力是疾管局最宝贵的资产,内部安全控管发生问题,对于疾管局形象是很大的损伤,需要深切反省,后续的教育与管理方法都要检讨。

针对此一事件,前疾管局长、现任国卫院临床研究组主任苏益仁表示,要进行这类需要严密把关的具有生物威胁高度风险的细菌研究,国内有两个单位能够进行,包括国卫院以及疾管局,要进行这种实验,必须提出研究计划申请,并且经过严格的层层把关,包括实验研究室硬体设施、研究人员经验以及专业能力资格等,都必须列入重要评估考量,否则菌株处理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苏益仁解释,疾管局有公权力,如果去函向医院要调取菌株,医院端只能依规定奉命行事,因此,他认为,如果擅自借菌株私用的事件属实,便是苏勋璧的个人行为,透过公权力假公济私。

在疾管局的分类里,类鼻疽虽不属于第一到第三级的法定传染病,不过据指出,苏勋璧这一次拿的“类鼻疽伯克氏菌”仍属第三等级以上的感染性生物材料,也是可能的生物恐怖病原。苏益仁强调,SARS以后,传染病问题更加引起社会关注,尤其对于类鼻疽这类列为第二级、第三级的菌株,管制非常严谨,一切研究必须公开、清楚,才能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