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琴:权大于法,刑讯逼供何时了?

吴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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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8日讯】上个世纪末的1995年5月,贵州民主异议人士因为组党、要求中共平反“6.4”,结果被当局以“组织反革命集团罪”判刑了五个人。当时这五个人在狱中,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刑讯逼供,也都曾经被打伤过。那时候酷吏的倡狂和残暴,以及当时现政权的黑暗,使得我们这些妻子们即使是知道了情况,也是敢怒不敢言!当局不准我们请律师,开庭我们也不能参与旁听。那些有良知的好心人告知我们他们被打的情况时,也胆战心惊地吩咐,千万不可声张!从抓捕到判刑历经近二年的时间,我们才见到了人。谁知在1997年的元月21日见了一面之后,陈西的再一次被打,使得双元与他一同被关独羁后,我们又是几个月难以见面。

历史从那时走到今天已12年了(一写到12年,不免又想起了杨天水和许万平,他们也是被当局强制重判了12年),国家领导人也已经由江泽民换成了胡锦涛。可是不管社会怎样地发展,不管国家领导人怎样地开明,一切似乎还是过去的老样子:刑讯逼供、滥用酷刑、残暴打骂、羞辱,一如历代暴君治下的酷吏。什么加强执政能力、提高执政水准,什么文明执法,也成了统治者对老百姓承诺的空话和一纸空文。

郭飞熊的妻子张青女士向政府发出的控告信,详细地说明了郭飞熊先生在狱中所遭受的残酷迫害和侮辱,逼得他在2月13日自杀。其实这样的遭遇高智晟律师、严正学先生、陈光诚先生以及正在狱中被关的许多民主异议人士都同样经历了的!所有这些都证明了,拥有权力的人是多么地胡作非为。应该说,我们大家都遇到过,当我们在与公安打交道时,他们随时挂在嘴上的总是,我有权力做这做那。可是他们又哪知道,拥有权力的人们也有必要使民众确立绝对不受权力左右的自尊。形成权力罪恶的根源,深究权力带来的罪恶,社会体制问题是主要关键。

权力的腐败具有反民众的作用,因此,抑制权力也是很重要的。哪里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哪里就有腐败横行。司法界也是如此,由于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不受约束的无限权力导致司法黑暗,部分官员以权谋私,欺压百姓,违法乱纪,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有权人违法无法无天,官官相护,使得法律丧失正义和公正性。狱中酷吏横行,对犯人进行人身迫害,凶残至极。

面对一个新的世界,我们不能容忍一切残暴,甚至是极端恐怖主义对人的摧残和折磨。任何践踏人的尊严的行为,都是可耻的。中国必须改变司法现状,权大于法将使中国的法制失控,掌握权力的人是需要受法律约束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则,法制的不公和失控,将使得善良的百姓人人自危,将引起民众的怨恨和不满,激化现有的各种社会矛盾。这也是执政者当局最不愿看到的结果!

(2007-06-07贵阳)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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