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四十

被窃车主不为追捕发生的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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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2日讯】(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

问:最近我们安静的住宅区发生一场高速的车辆追逐事件。一个开着偷来的汽车的家伙把车开过我和所有邻居的后院,我家两面的围墙被撞垮了。这车的主人要为我们的围墙负责吗?

答:在多数的情况下,法律强制犯错的人负责。换句话说,如果某人的行为伤害你或你的产业,,那个人需要赔偿对你造成的损害。照你的情况,偷车贼是不顾一切穿过你的产业的人,你有权向他要求赔偿。对于车主,你没有理由强制他负责,除非你能证明车主在这件事中犯有错误。车子属于他并不代表他必须负责。

问:我的雇主要求我工作两年之后才有两周的带薪假期。好像不对。合法吗?

答:我同意,你的雇主在头两年不给你假期好像“不对”。然而法律并不强制雇主必须给你假期,不管是不是带薪。我建议你要求你的雇主考虑一下,如果他不愿意给你假期,那么你应该另找工作。

问:我住在同一个公寓已经快要二十年了。我每月按时付房租,从来不埋怨。如今我的房东要加租,租金高到我无法负担。他说他可以找到比我付出更高租金的房客。我没有钱租别的公寓。我有什么权利吗?房东能强迫我搬家吗?

答:不幸地,唯一能够制止房东提高一个好房客的租金的,是一颗善良的心。法律认为所有的房客都是平等的,租金到期时房东可以任意提高金额。

如果你有租约,房东会受到租约的限制,但是租约到期就不再受限制了。如果你是按月付租,没有正式租约,房东可以涨租或强迫你迁离,只要给你30天的通知。房东要涨多少租金,没有法律上的限制。

我建议你和你的房东谈谈,让他明白就长远来说,一个要求不多的好房客会让他赚更多的钱。希望你能够达成一个你能够负担的协议。

问:我每月用现金付房租。我的房东不需要给我收据吗?

答:如果你付现金,法律规定房东必须给你收据。

问:我有一个小的建筑公司。有一件工作,我没有收到工资。我有多少时间可以在小额法庭提起诉讼呢?

答:当你没有收到工资时,你的诉讼是“破坏合同”。在德州,你有四年时间可以控告“破坏合同”。

问:我的女儿生了一个孩子,和孩子的父亲住在一起。他们结婚了吗?他说他没有。如果他离开了,她有什么权利?他照顾她和婴儿,但是威胁说要离开她。

答:按照法律,如果他是孩子的父亲,她有权利得到孩子的抚养费,不管他们有没有结婚。

你似乎认为他们住在一起,有个孩子,就是结婚了。这不是法律。住在一起要成为普通法的夫妻,他们必须同意结婚,对外界表现成夫妻的样子。如果他们只是“同居”,没有同意结婚或不以夫妻对外界表现,他们就没有结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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