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谷丽
几句真心话 两人付出七年自由 大连两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

【大纪元10月11日讯】大连市居民谷丽、邱淑萍因为讲法轮功真相,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下午被中共警察抓捕。在被非法关押半年之后,谷丽及邱淑萍最近各被秘判3年及4年。现俩人均已上诉。

据明慧网报导,谷丽,女,今年四十多岁,是大连市金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护士,家住金州区登沙河镇西山小区。邱淑萍,女,今年四十多岁,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镇南关村小刘屯人,是一名家庭主妇。据悉,谷丽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变得开朗及乐于助人,并且工作认真负责。

据认识谷丽及邱淑萍的人透露,在中共打压法轮功后,两人一直利用业余时间告诉人们自己从法轮功中受益的事实和中共为什么打压法轮功的真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下午,谷丽和邱淑萍在程家大队小李屯讲真相时被村民举报,在回家的路上,她们被登沙河镇派出所警察孙通和和三名保安抓捕到派出所。当天下午,邱淑萍被送往金州三里看守所。第二天下午三点半左右,谷丽被转往普兰店看守所关押。

律师辩护完毕 检察官说不出话


法轮功学员邱淑萍被劫持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大连市金州区法院对谷丽、邱淑萍开庭,谷丽的一位朋友为谷丽做了无罪辩护,一个律师为邱淑萍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主要观点是:

第一,一种信仰是不是邪教,法律说了不算,因为它不是法律问题,所以,指控的“利用邪教组织”不成立,把邪教两个字写进法律就是错误的。

第二,中共诬蔑邱淑萍破坏法律实施,但邱淑萍根本都不知道破坏了哪个法律的实施,也不知道怎么破坏法律实施。即使法官、检察官也找不到邱淑萍破坏了哪部法律实施。

第三,本案找不到犯罪客体。

律师辩护完毕后,检察官说不出来什么话,只是说了句:利用邪教组织就是破坏法律实施。律师马上说:这是完全错误的想法,是对刑法条文的错误理解。

据在场人士透露,两位辩护人的辩护非常有力。辩护过程中,法警、旁听人员、法官、检察官都集中精力在听,而且能感觉出法庭内的所有人都完全听明白了律师的辩护观点,知道了种种中共诬蔑法轮功学员所用的罪名的荒唐。参加旁听的亲属(共计十余人)中,连此前对法轮功有误解的亲属的态度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认识到自己的亲人没有罪。

在这种情况下,法庭还是秘密对两人非法判刑。据悉,家属中秋节前得知谷丽被秘密宣判3年、邱淑萍被秘密宣判4年,现俩人已上诉大连中级法院。
(http://www.dajiyuan.com)

美东时间: 2008-10-10 17:53:14 P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10/11/n22928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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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网友  Fremont, CA, United States 举报】【推荐】【回复
'历史的真伪已经不很重要了,只要看现在中国人的真实经历已经足够,每一个中国人的真实经历中所遭受的欺骗、构陷、侮辱和诽谤,以及多年的反反复复的相互栽赃陷害的现代史,已经完全可以说明,共产党人的行为与其心中的理想历来就是相悖的,共产党人一代一代地被训练成为残酷的人,而这种残酷却数十年如一日地被称之为“党性”,从来就没有改变过,这样的理解从建党之日起,就已经成为了共产党人的共识,这种意识形态根本就是塑造最自私、最偏激的人格最标准模式,粪清出身的共产党人经过这样严格的党性驯化之后,不极左,不极右才是咄咄怪事!无论是指责他人是极左、极右,还是被他人指责为极左、极右,都是粪清门的典型行为,党内的斗争那是在所谓“同志”之间都如此残酷,更不用说那些“非同志”和“敌人”了,在共产党人的心里永远只有仇恨作为衡量立场与派别的依据,在共产党人的眼里永远只有流血引发的兴奋和激动才是生的追求,恨人不死,气己不富是共产党人心中永远解不开的结,这就是所谓领导穷人闹革命的终极价值所在。看看“三鹿事件”、看看“地震瞒报”看看“一党”说了算,再看看“法轮功”们的遭遇不都是最现实的为了一己之私所为吗!在共产党人的眼里他人的生命只是支撑自己生存的工具而已。中国人该醒了!'
大纪元网友  Fremont, CA, United States 举报】【推荐】【回复
'从中学到了法律知识,看到了高水平的法官和指鹿为马的检察官.也看到了助纣为虐的可悲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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