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年“民告官”案子急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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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讯】(美国之音记者:陈苏2008年10月29日香港报导)中国近年来“民告官”案急剧增加,一年达10万件,但胜诉率不足三成。不过,有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认为,尽管败诉率高,还应鼓励“民告官”,因为这是化解社会矛盾、疏导民怨和监督政府是否滥用公权力的有效途经。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杂志报导,北京义联劳动法与研究中心的朱茂林和韩世春律师统计,中国行政诉讼法实施18年来,“民告官”案件近年来急剧增多,2007年首次突破10万件。2003年到2007年,在诉讼案件受案的总数整体不变的情况下,一审行政案件受案率增加了13.7%。但是“民告官”案胜诉率仍然不足三成。

北京义联劳动法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说,一年10万件“民告官”案的数字是他们根据中国发表的司法刊物所披露的数字统计出来的。中国政法大学的行政法专家何兵教授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中国“民告官”案一年10万件,不论跟其他国家比,还是跟自己比,都不算多。

他说:“像德国一年有几十万、上百万,当然他们的行政诉讼体制跟我们可能也不一样。我们全国一年加在一起有8百万个案子,行政诉讼才10万件,太少了。行政审判制度还不能有效地化解行政纠纷,说明老百姓对法院的行政诉讼还有信任的问题。”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告官”案涉及面广。[半月谈]援引有关律师的话说,在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移民搬迁安置、公安行政执法、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地方及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胡作非为的案件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民众在遭遇“官害”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郝劲松法律公益研究中心的郝劲松律师置疑民告官案胜诉率20%以上的统计。他说,从他个人经验看,在他打过的状告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国家林业总局、陕西林业厅和北京市东城税务局的5起案子中,没有一起在法庭上胜诉。郝劲松说,“民告官”案胜诉非常困难。

他说:“第一,在中国的司法处于一种不完全独立状态,它也有一部分独立。什么时候独立呢?在民事案件,不涉及政府的案件,法官有时候会实施自己的独立权,表现出一种公正来。但是在很多案件,比如说在状告政府部门的案件中,法院就常常受到干扰,比如说有一个审判委员会,经常开会研究这个案子怎么判,这个案子能不能进入法律程序。”

郝劲松律师说,民告官案中,法院往往充当政府的保护伞,使得民告官案在司法程序上从立案、取证到执行,步履维艰。即使排除重重干扰,终于胜诉,也未必能够讨回公道。中国政法大学的何兵教授说,这导致的结果是,一旦民众对法律丧失信心,就会不断到上级行政部门去上告、讨说法,出现连绵不绝的上访大军。

*法制渠道不畅通*

虽然不少人认为反正也是败诉、不愿意打“民告官”的案子,但是郝劲松律师认为还应坚持打。他说,打民告官案,不但可以暴露出中国司法不独立的状态与根源,也具有发泄民怨的重要作用。

他说:“民众对政府的怨气要通过一定渠道发泄。政府不允许游行,不允许示威,也不允许你行使其他的权利,那么你只能去起诉它。虽然法院最后判决是败诉,但是当被告坐上法庭的时候,我仍然认为心里是很愉快的:你以前不肯和公众对话,你不把民众放在眼里,那我只能用法律的手段把你拉到被告庭上,你必须被迫地坐在那里,接受审判。”

[半月谈]采访的律师跟美国之音采访的律师和专家持基本相同的观点,都认为“民告官”还能起到化解民众与行政机关、执法机关之间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他们说,最近的杨佳袭警案、贵州翁安县打砸烧群体事件、云南孟连县的警民冲突等一系列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与“民告官”这条法制渠道不畅通有着很大关系。

郝劲松律师披露,中国的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最近不断强调各级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行使政府职责,否则一旦被民众告上法庭败诉,不仅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还要追究行政责任。因此郝劲松认为,民告官在监督政府方面也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关键词:郝劲松,中国,政府职责,法律责任,行政责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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