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助理教授 纵火烧工厂 诈领保金判刑
【大纪元10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台南县福伦公司负责人颜芳仕勾结真理大学前助理教授杨荣焜与保险公证人蔡进福等人纵火烧毁工厂、诈领2千7百多万元保险金,台南地院昨天判杨荣焜6年半徒刑、蔡进福6年徒刑;颜芳仕2年徒刑、缓刑5年,并须赔偿保险公司损失。
判决指出,颜芳仕因福伦公司经营不善,93年在真理大学教保险课程的杨荣焜向颜提议“用纵火烧毁厂房方式诈领保险金”,杨并介绍陈国慧(逃亡中 )到福伦任职,也介绍鼎耀保险公证人公司负责人蔡进福与颜认识,共谋诈领保险金。
93年3月初,颜芳仕向刘姓房东承租位于南县仁德乡一处铁皮屋厂房,搬入5部中古塑胶射出成型机,颜伪造该机器是日本厂商进口的不实发票,并搬进一些生财器具与货物。颜等诈骗集团向3家保险公司投保4350万元的商业火灾保险,93年12月26日凌晨,由陈国慧纵火焚烧工厂,向3家投保产险公司申请理赔,获得2750万余元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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