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十一次拘留

一个重生者的传奇--《疾风劲草》(11)

第五章 澄清事实真象
钟芳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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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澄清事实真象

在污蔑大法的图片展大门口讲真象

2000年6月8日,政府开始在四川省展览馆举办污蔑大法的图片展。为了让更多的世人不要再上当受骗,明辨是非,我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来,用复写纸复写几份。6月12日早上,我找到片警魏大平,对他说:“你看我写的这份真象材料,是我亲自到北京去交,还是交给你转交给中央领导。”魏警察说:“你交给我帮你转交就行了。”我便给了他两份,让他帮我上交一份,另一份留着派出所和办事处的传看。他答应了。

然后,我到人民南路展览馆,站在大门口,把我复印的真象资料亲自散发给观看诽谤大法图片展出来的人们。题目是:《澄清事实真象 还法轮大法清白》。

强行抄家

2000年6月13日下午,我被万年场派出所警察魏大平叫到派出所。成都市公安一处的冯久伟一直盘问我是谁写的这份材料,传出去多少。我说是我一个人写的,他不相信我有这么高的写作水平。

晚上他们便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搜走了属于我个人的私有财产:大法书籍、录音带、录像带、收录机、身份证、打坐垫等。在抄家的同时,我拼命去保护被魏大平搜出的大法书,结果被两个警察把我推倒在床上。我的双腿跪在地上,警察死死的掐住我的脖子,致使我喘不过气来。警察一只腿跪在我的背上,还把我的双手反背,用力往上拉,痛得我的双臂像断了一样。我为我在众多的警察面前而无力保护大法书而失声痛哭。妈妈被警察看着,不准她阻拦众多的警察抄家。她听到我的责问声和我的哭声后,便挣脱警察过来看我,看见我被警察整得这副惨相,还搜出来一大堆大法书,近70岁的母亲悲痛的嚎啕大哭,恐怖、凄惨、悲壮的气氛充满了整个房间。警察根本不准妈妈接近我,把她推到客厅里强行坐着,并威胁她:“不准动,不关你的事。”老母亲回答:“她的事就是我的事,你们这些警察真是无法无天!”紧接着在我未穿鞋的情况下,警察强行把我拖下三楼,导致我的脚背在楼梯上擦破,袜子被磨烂。他们把我丢进警车,强行拉到派出所。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我为了被他们抢走的大法书,伤心的痛哭至午夜时分……

我只有用生命来证实大法,用绝食来抗议迫害。第二天中午,冯久伟又到派出所来非法提审我。我只穿了双磨烂的袜子走出去,他见到我后便说:“看你这个样子还有没有一点老板的形象,人家说头上有包(说人傻),我看你头上都长篮球了。人家(指江泽民)说法轮功不好,你说好,你知道好嘛,心里知道就行了,你要跟××党对着干,自讨苦吃。”我说:“我做好人,坚持说真话,怎么就叫和××党对着干?”下午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又把我强行的送进位于莲花村的成都市第二看守所。

这时,我已经被非法拘留第十一次了。刑拘十一天后,我被非法判劳教一年,转入成都市第一看守所宁夏街转运站。一进转运站就被牢头强行吃了四百元钱,说什么有钱出钱,没钱就挨打。我看见没钱的杂案犯被牢头打得背上青紫,无法直腰,无法翻身,警察也不管。里面的日用品要比外面超市的至少贵3倍。

半个月后,我被非法送往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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