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文华:指挥部一手遮天 受害人四处碰壁

倪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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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7日讯】地方政府为了扩大城市建设,炫耀政绩,成立了各种名目繁多的拆迁指挥部,一手遮天,肆意将被拆迁人的房屋夷为平地,而逍遥法外,于是乎,大跃进式的疯狂拆迁愈演愈烈,被拆迁人深受其害,告状无门,几乎所有的正常的救济途径都被堵死,犹如鬼打墙。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因与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相悖离而废止,但奇怪的是,地方政府仍然在适用该《条例》。即使按照该《条例》规定,各地成立的拆迁指挥部也是违法的。该《条例》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由此可见,只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才能成为拆迁的主管部门,但地方政府拼凑了各行政机关的要员,甚至政法委人员组成了拆迁指挥部。这个大杂烩管理拆迁工作显然是违法的。但这个违法的拆迁指挥部为何无所不能呢?只要看看这个拆迁指挥部的成员是什么材料,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拆迁指挥部的成员,几乎涉及所有的行政机关、司法部门、人大干部。往往是地方政府的要员担任拆迁指挥部的总指挥;法院院长担任拆迁指挥部的要职;政法委主任、公安局长、信访局主任、检察院院长和国土资源局局长也都是拆迁指挥部的成员,甚至连计划生育主任也深入到拆迁运动中去了。拆迁指挥部之所以能一手遮天也就顺理成章了;受害人告状无门,四处碰壁也就不足为奇了。

拆迁规模越来越大,受害者无家可归不计其数。我称之祸国殃民,是基于以下事实。

拆了旧房拆新房

江苏宿迁市将才建成四、五年的商铺进行大规模拆除;山东济南市长清区将评为省优工程的新楼房也照拆不误;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将刚盖好的贴磁到顶的六层楼房,还没有来得及住人就拆掉了,如此大量浪费人力财力和社会资源的现象比比皆是。

拆了城市拆农村

杭州市迅猛地扩展城区地盘,与周围的县城连成一片,萧山、余杭等地都划入杭州市区范围,原先的大片农田变成了马路和高楼大厦,全不顾“保护耕地”的基本国测。烟台地区万亩良田成了垃圾场;南通市将良田抛荒,不计其数;临沂市一方面强拆民房,另一方面却盖了不少烂尾楼。也就是说,拆了有用的民房,却盖了没有用的烂尾楼!还使劲地宣称,要在临沂再建二个浦东,真不知天高地厚;此外还大力宣传,花300亿打造江北秦淮河,几乎是小菜一碟。我不禁要问地方政府:江北秦淮河是否还会营造出一个“隔江犹唱后庭花”的现代版?

拆掉了公民的救济途径

在物权法实施前,许多法律专家欣喜若狂,预言中国将杜绝违法拆迁,大大减少暴力拆迁。但不幸的是,物权法实施后,违法拆迁、暴力拆迁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被拆迁人受到侵害往往很难得到司法救济,而行政复议常常只是流于形式。

法院对民告官的拆迁案件置之不理,起初我大惑不解,后来我发现,有的地方法院院长就是拆迁指挥部的重要负责人,即使立了案,也很难公正审理的。更有甚者,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曾经是开发商的股东,于是乎,出现官官相护,官商勾结,也就不足为奇了。

被拆迁人的拆迁维权受到法院刁难已经习以为常,拆迁受害人转而上访之路,但漫漫上访路,遥遥无期,何处是尽头呢?有的上访八年之久,仍然看不到解决问题的曙光,还在黑暗中苦苦挣扎。当你知道信访局长也是拆迁指挥部的成员时,就不难理解,因拆迁问题上访为何如此艰难。

有的开发商雇佣地痞流氓搞突然袭击,强拆民房,然而堂而皇之离去。拆迁受害人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则假以辞色,敷衍了事。此时此刻,为什么公安局失去了雷厉风行的一贯作风?原来公安局也是拆迁指挥部的成员,都是自己人嘛。

除此之外,人大、政法委、检察院的领导竟然也是拆迁指挥部的重要成员,如此声势浩大的拆迁指挥部,必定是所向披靡,逆“拆”必亡。而拆迁受害人的救济途径和维权道路几乎被堵了个水泄不通。

正常的公力救济途径被堵塞,必然会导致一发不可收拾的自力救济。无规则的自力救济是恐怖的,甚至会出现同态复仇、血亲复仇的现象,是社会倒退的体现。类似于一手遮天的拆迁指挥部这样的行政机关是破坏法制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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