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弑师学生:为报复 为“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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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3日讯】日前,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付成励课堂上杀死教授程春明一案之前曾引起全国轰动。事隔差不多两个月,付成励谈起此事,表示自己认罪但不后悔,付成励表示:“老师应当为人师表,老师有这种不轨的行为,而学校又不处理,只能‘杀一儆百’来解决问题。”

10月28日晚,中国政法大学大四学生付成励用一把菜刀,结束了该校教授程春明的生命,当时程春明正在讲台前为上课做准备。

据新华网12月23日报导,与媒体从外围铺天盖地的报导形成巨大反差,谈论起杀人一事,看守所里的付成励显得很平稳、很冷静,完全没有杀完人后的那种恐惧不安或躁动内疚。

“老师应当为人师表,老师有这种不轨的行为,而学校又不处理,只能‘杀一儆百’来解决问题。”付成励在接受司法机关讯问时说。付成励并透露女友曾和程春明发生过性关系,而付成励与女友谈恋爱已很久,却从未曾越雷池一步。

“认罪但不后悔”

付成励交代,杀程春明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要报复,二是要“杀一儆百”。

“程春明和这个女孩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是已婚男人。”付成励说:“程春明是老师,他不配称为老师,根本不配为人师表……”。

对于“杀一儆百”,付成励进一步解释,“以前有学生向学校告发过类似的事情,但学校不管,没有用。”

“我认罪,但我一点都不后悔。”付成励并不忌讳谈自己对程春明的憎恨。

北戴河之旅

相关卷宗显示,付成励的女朋友姓陈,法大研究生院三年级的研究生。尽管大自己三岁,但在付成励的眼中,“她性格属于那种文静型的,我属于好动型的,我觉得我和她的性格互补,挺合适的。”

付成励与陈某的认识要追溯到2007年4月,在认识陈之前,付成励没有谈过恋爱。交往了几个月,2007年8月,付成励与陈某正式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之后俩人去北戴河游玩。

然而北戴河之旅并不愉快。北戴河的某天早上,陈告诉付成励她曾经和程春明发生过关系。

付成励听说这个事情后,不但没有憎恨女友,反而觉得自己责任更大了。“自从她和我说了程春明的事后,我就觉得我的责任更大了,我觉得我要好好爱这个女孩子,我不能丢下她,我一定娶她。”在付成励的潜意识里,陈亦是受害者。

两次大吵 导致分手

付成励用行动证明了自己把感情和幸福都押在了这个女孩子身上。

“她人很好,对我也很好,和她在一起很有亲人的感觉。”付成励说。付成励还曾带陈去了一次天津见自己的父母,为了向父母表明自己以后要娶这个女孩子。

但在2008年年初,付成励和陈某大吵了一架,陈第一次提出和他分手。付成励潜意识觉得“这可能和之前陈告诉他的那件事情有关”,也是在那时付萌发了要报复程春明的念头。

2008年7月,付成励和陈某再次吵架,二人正式分手。分手时,付成励气愤难当:“你是想把我逼死啊,但是我告诉你,我就是死,我也要先把程春明杀了。”陈某闻言阻止了付成励的过激行为。

付成励依然记得,分手时,陈某告诉他,在和付成励交往前,自己和程春明曾经保持了一年的关系,而离开程的原因是“自己不再爱程春明了”。

付成励认为,分手这个事和程春明有很大的关系,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间留下了太多的阴影,“我憎恨程春明”。

分手后,付成励先后在超市买了两把刀,一把水果刀,一把菜刀。

同学中口碑良好

在付成励看来,对于师生之间这种不道德的关系,无论是法律还是学校制度,都没有办法进行制裁。

据调查,在感情上,付成励是一个很传统的男生,在和女孩陈某认识前后,付成励自始至终没有越轨。“这种事情应当在结婚后才能有”,付成励说。

据了解,在法大,付成励与同寝室的同学相处的非常融洽,而且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正是在一次校外活动中,付成励认识了后来的女友。

在法大不少同学印象中,付成励有着不错的口碑——“爽利、干脆、仗义”。付成励也用“随和、热情、风趣”这三个词来评价自己的性格。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付成励曾献过好几次血,他觉得“国家有难,匹夫有责”。

12月5日,付成励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正式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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