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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版阳光法案迳付二读 蓝营提案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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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二十九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迳付二读四项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提案阳光法案,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费鸿泰表示,除非法案有相当急迫性,否则不该剥夺委员会审查权利,因此,他下午已签字由党团对民进党版四项阳光法案提出复议。

立法院院会上午迳付二读四项阳光法案,包括民进党团提议将立委财产强制信托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七条条文修正案、订定政治献金上限的政治献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强化利益回避的立法委员行为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及扩大适用范围的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部分条文修正案等。

费鸿泰晚间受访时说,法案除非有相当急迫性一定要迳付二读,否则不该剥夺委员会审查权利;加上上述四项阳光法案国民党籍立委也有对应版本,应交付专业委员会实质审查。至于绿营阳光四法为何能在院会闯关成功、迳付二读,费鸿泰表示,这的确是党团疏忽。

国民党籍立委谢国梁(基隆市)晚间也发出新闻稿指出,这些阳光法案迳付二读,未来将会跳过委员会审查,直接进入饱受外界批评为密室政治的朝野协商阶段,这些阳光法案通过的过程将会“非常黑暗”。

谢国梁表示,这些法案应优先在委员会进行实质审查,也不排除召开公听会,广纳各界意见,并希望未来不应再经过朝野协商,委员会审查完毕后就直接送院会进行二、三读,让整个过程摊在阳光下,避免有心人士恶意操弄。

立法院议事规则规定,决议案复议之提出,应有二十人以上之连署或附议、具有与原决议案不同之理由、证明动议人确为原案议决时之出席委员,而未曾发言反对原决议案者。复议动议应于原案表决后下次院会散会前提出之;复议动议经表决后,不得再为复议之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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