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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雄:开放间接投资陆银 放宽OBU两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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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十二日电)台湾行政院长张俊雄今天宣布,为提升国内银行业者国际竞争力,将开放海外子银行投资中国大陆地区银行,并放宽国内银行的OBU(国际金融业务分行)与海外分支机构办理两岸金融业务范围,开放办理中国大陆地区境内交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收买业务。

张俊雄指出,现行OBU无担保上限不能超过百分之十,将改由银行自行控管,取消百分之十限制,以强化其提供融资服务功能,扩大吸引台商及外商利用OBU及海外分支机构做为资金调度中心。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大陆委员会、中央银行、经济部提报的“开放海外子银行投资大陆地区银行暨开放OBU、海外分支机构办理两岸金融业务范围案”后,张俊雄做以上裁示。

张俊雄说,金融国际化是政府既定政策,为提升国内银行业者的国际竞争力,行政院决定开放海外子银行投资大陆地区银行,并放宽国内银行的OBU与海外分支机构办理两岸金融业务范围。

张俊雄表示,由于开放国内银行直接“登陆”,尚待两岸协商金融监理合作事宜,现阶段透过金控公司、海外子银行投资中国大陆地区银行较具可行性。这种模式不但可将投资风险跟国内母银行区隔开来,且能够透过与中国大陆地区银行的投资合作关系,加强对台商的金融服务。

他表示,在金融监理方面,金管会许可海外子银行投资中国大陆地区银行前,需先与海外子银行所在地的监理机关和中国大陆地区金融监理机关,建立三方面的金融监理合作机制。相关单位经过长期努力,终于建立三方金融监理合作机制,相当不容易,金管会将修正相关管理法规,订定事前审查及事后管理机制,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国内金融稳定。

在放宽OBU及海外银行办理两岸金融业务范围部分,张俊雄说,金融业务的国际竞争激烈,中国大陆台商和外商对金融服务和融资的需求日渐殷切。为协助OBU及海外分支机构拓展业务,并维护其国际竞争力,行政院同意开放国内银行OBU及海外分支机构,可办理中国大陆地区境内交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收买业务,并得将其办理授信业务对象,扩及第三地区法人及中国大陆地区分支机构。

他表示,在维持OBU及海外分支机构对中国大陆台商授信不得逾其资产净值合计数百分之三十上限之余,为扩大其办理授信业务弹性空间,不再区分无担保、有担保,授信风险由银行自行控制;现行规定无担保不能超过百分之十将取消,改由银行自行控管,以强化其提供融资服务功能,扩大吸引台商及外商利用OBU及海外分支机构做为资金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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