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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中台商 40%上限弹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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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慧雯、王忆红/台北报导〕经济部推动中国台商回台补办许可方案,将在不改变基本政策前提下,把现行中国投资上限四十%作较弹性的规定;经济部表示,此项调整是为了鼓励台商补办许可。经济部会将目前以“个别企业净值”计算中国投资限额(廿%至四十% )的规定,改为以“企业合并净值或个别企业净值孰高者”计算中国投资限额。

经济部解释,未来企业赴中国投资的上限,计算基准不再局限于单一家公司的净值,而可以改用母公司与所有子公司的合并净值作为计算基础;当企业合并净值高于个别企业净值时,分母进一步扩大,可以投资中国的金额也跟着提高,让四十%投资上限实际运用更具弹性。

此外,对于中国投资已超限或濒临上限的企业,其未来一年新增国内投资金额的四十%也可加计在中国投资限额中;意即,无论台商是否已濒临登陆投资上限,都可以藉由未来新增的国内投资,拉高赴中国投资的额度。

经济部表示,未来裁罚标准同步放宽,就是为了以“轻罚”来鼓励台商回台补办许可,合法化后重新出发。投资金额或技术合作价值未超过二千万美元者,处新台币五万元罚锾;超过二千万美元、未达一亿美元者,处新台币十万元罚锾;至于一亿美元以上或涉及核心产业科技有关产业者,则由主管机关个案处理。

经济部指出,考量台商回台补办许可后,其投资中国所占比例将会增加,在此情形下,若不能适度增资维持在中国投资的事业,势必影响台商合法化的意愿;因此,在不改变基本政策前提下,权宜之计就是必须将现行中国投资比例上限的计算基础作弹性规定。

大赦台商 企业界:是好事

对于政府再度大赦台商,前电电公会理事长许胜雄肯定表示,有其必要性,是件好事,毕竟国家政策必须随大环境适度调整。他指出,西进地下管道很多,政府大赦有其必要,这样企业就不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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