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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度赦台商 最快10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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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慧雯/台北报导〕经济部最快在下周一(10日 )第四度推动中国台商回台补办许可,经济部投审会曾经在一九九三年、一九九七年与2002年三度办理补办登记,总数为二万八千九百二十五件,总金额约为一百一十二点三亿美元。至于本次会有多少台商来申请?经济部长陈瑞隆表示“很难预估”。

政府在一九九三年第一次准许台商违规赴中国投资得补办申请许可,是为了因应两岸条例制定及公布施行,在中国投资须经许可法制化后,给予过去未申请赴中国投资台商补办许可的机会,期间为三个月(一九九三年3月1日至6月3日 );件数共八千零六十七件,金额约二十点二亿美元。

第二次则是因应“戒急用忍”政策施行后,两岸中国投资统计差距过大,为落实管理,因此再次修正两岸条例,给予台商第二次补办许可的机会,期间共三个月(一九九七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件数共八千六百四十件,金额约三十二点三亿美元。

第三次则是因应经发会“配合中国投资政策调整,准许未经核准赴中国投资厂商补报备登记”决议,三度给予台商补办许可机会,期间为六个月(200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件数共一万二千二百一十八件,金额约五十九点六亿美元。

经济部表示,考量台商回台补办许可后,若不能适度增资维持在中国投资的事业,势必影响其合法化的意愿,因此在不改变基本政策前提下,也会将现行中国投资比例上限的计算基础作弹性规定。

陈瑞隆表示,截至去年第三季为止,上市公司中“超限”投资中国的企业共二十三家,濒临四十%上限者共七十家;而上柜公司“超限”投资者共二十四家,濒临上限者六十三家,其余则无从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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