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订阅 简体 繁体 2009.12.11
首页 台湾版 香港版 评论 大陆 北美 港澳 台湾 国际 财经 科技 娱乐 体育

副刊 文化 旅游 生活 饮食 医疗 教育 连载 文学 艺术 图片 音像 移民

社区 资料 专题 网闻 论坛 贺卡 动态 天气 广告 突破封锁 投稿 关于我们
大纪元评论区主页环球好评专栏文集纪元特稿纪元社论时政评论财经评论外电评论以史为鉴新颖视角九评三退一吐为快文化学术自由广场争鸣商榷文艺娱乐编读往来感悟随笔讽刺幽默

首页 > 大纪元评论区 > 自由广场

古今:批判国家政府是基本的民主权利

作者:古今


【大纪元6月21日讯】对于执政党、政权、政府、主要领导人、主要政策的批判和表示“NO”的意见,在民主国家是“家常便饭”。而在中共国,虽然“宪法”规定了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种种权利,但是由于同时定下了无法界定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实际上剥夺了公民对政权,政府的批评,批判的基本权利。说共产党是妖魔党一点不错,它可以说的比民主国家还要“民主”,民主国家把政府官员叫做“公务员”,马列共党加以发展叫成“公仆”;民主国家让政府为公民“办事”,毛中共可以叫成“为人民服务” 前面还加上“全心全意”!!文字上让人感到“肉麻”,实际上让人感到的是“肉痛”,血淋林的事实太多了。

由于共产党魔法太多,反覆魔术把许多人搞得胡里糊涂跟着它“跳舞”,为它的歪理辨护甚至加以发挥。故有必要加以廓清.择其要者有以下:

“共产党已经比以前进步多了,应当多加表扬”

共产党从过去用刀子割喉和枪子崩头到今天经过秘密审判投入监狱,说是“进步”也是“进步”,但是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独裁本质没有变,为何不能批评批判呢?况且有过的“进步”基本也是“揭露和批判”的结果,而决不会是“表扬”带来的进步。文革结束,对于文革的揭露,批判和反思成了当时重视人道和法制建设的基本动力。这是人人知道的事实。何况,中共还在制造骇人听闻的新迫害,如对和平抗议人士的胡乱逮捕,残酷折磨以及人体试验,活摘器官,如果任由他们胡作非为,放纵罪恶,那里会有任何的“进步”可言?

现在,被中共叫做“敌对势力”的内外批判,对中共造成巨大压力,迫使中共在某些方面(表面)作了些“进步改良”。可以说没有一丁点的“进步”是马屁精们“拍”出来的。

“批判揭露可以,但要拿出证据”

共产党的基本特征或本质就是“一统天下”和“全面控制”, 它要假装文明欺骗世界,做坏事必然偷偷摸摸遮遮掩掩。共产党时时根据需要制造禁区和铁幕,连提都不让人提起,往往就是这个政权最黑暗,最需要掩盖的部份。如最敏感的 “六四”、“法轮功”问题。中共最好人人都避开这些“禁区”,成为他们任意发挥又任意掩盖的“黑洞”。京剧中的杨子荣斥小炉匠“吞吞吐吐定藏奸”,那么我们可以加上一句“遮遮掩掩必有鬼”。如果正大光明,理直气壮,又何必自己不提也不敢不让别人提起呢?为何不敢让人们公开议论呢?

一面是共产政权的任意犯罪作恶和恣意掩盖,一面是调查取证困难重重,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揭露批判者提供翔实证据就等于阻碍揭露批判。揭露批判和法庭审理不一样,揭露批判是提供线索和可疑犯罪,法庭审理才要求详细取证。阻碍和威胁揭露批判,等同与包庇犯罪。这难道不是生活中的常识吗?

揭露批判政权的犯罪本身难度极高,风险也大,非大义大勇者不能为。特别面对中共这样无所不为的政权来说更加如此。胆小怕失明哲保身已属中下品,还要跳出来扮演欺软怕硬庇护犯罪嫌疑的角色,那就离堕落不远,也许得了什么好处早已与罪犯为伍了。

“批评可以,不能太激烈”

通常把“小偷”说成“杀人犯”,可能属于“过于激烈”;而把“非法杀人者”说成“杀人犯”,把害死数千万和平人命的“政党”说成“吃人魔鬼”, 就不能算“太激烈”;把通过公开选举当选的政府说成“独裁政府”属于“过分”,而把不经过选举而上台的政府说成“非法政府”就不能算“太激烈”。岂能离开批评的内容来苛责批评语句本身?

通常中共政权为了杀人任意给人加上种种吓人的罪名,比如把和平示威说成“动乱”,把被迫抵抗说成“暴徒”加以杀害,算不算“太激烈”?怎么批判政权倒要“温文尔雅”选词造句不可过分呢?

毛泽东给人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反革命”“走资派”“牛鬼蛇神”“叛徒内奸共贼”···罪名加以杀害算不算“太激烈”?怎么把毛泽东说成“杀人魔王”倒成了“太激烈”了呢?犯罪者特别是犯罪政权,通常不是打嘴仗的文字犯罪,而是血淋林的人身迫害和杀人犯罪。而批判政权无论如何激烈,不过是“嘴仗”和“文仗”。更应该更迫切要阻止的难道不是货真价实的杀人犯罪,而是什么口头和文字批判的“太激烈”吗?

“人家做的是好事,为何还要批判?”

任何犯罪份子不可能24小时都在犯罪,某些时间可能是“正常工作”甚至“做好事”。这无论如何不能因为“做好事”而游离于法网之外。对一个政权,政府来说,做好事,做正常的事是应该的和必须的,而做坏事甚至犯罪是不能允许的,必须追究的。这个道理其实很浅显。比如:发展经济本身没有错,其中夹杂着贪污腐败,受贿收贿就要批判。举办奥运本事是好事,但是利用奥运压制人权,损害民生就要批判。

有的事情即便是属“好事”,也可能有照顾不到的方面。或者对一部份人来说是“好事,”对另一部份人来说就是“坏事”,为了不超越限度以及促其改进,批评批判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屡屡犯罪者来说,好事,正常事和坏事,犯罪交替做是最正常的。更可以说,做好事做正常事成了其做坏事和犯罪的一种伪装和掩护。揭露这种伪装,追究其失职及犯罪事实不是太有必要了吗?就中共政权来说,它既有维护调节社会运转秩序的管理调节一般性功能,同时有在共党指挥下统治人民剥夺人民各项权利的“非正常”邪恶功能。任何时候不能忘记其不正常的犯罪本质部份。即便为了促其和平改良,批评批判也是须臾不可或缺。

“专事批判不就是极端吗? ”

有人指责大纪元等民主媒体对中共不见表扬专事批判,就加以指责。其实在360行职业中除了有美化的照相的化装美容的抬轿子的,也有专门诊断治病的职业。“治病”的职业就是专门“挑毛病”的。在中国由于共党一统天下,除了共党自我厚颜“伟光正”以外,这个环境造就的马屁文人多于青蛙,而直言批判者已经凤毛麟角,难道不正是需要重点保护的稀少职业吗?

民主国家有专门反对的反对党反对派,当政者不可将反对者的嘴堵上,只能据理力争以理对理,认真应付。最后接受民意的判断。在很多情况下,反对派对政权批判,并不会也没有能力去剥夺对此持不同意见者的表达权。最危险的是掌握政权的人利用权利去剥夺批判者的表达权。这在中国太司空见惯了!!

过去开明皇帝还专设“谏官”,主动听取批评意见。现在中共的上方接待办公室把“受冤无处伸”的访民越搞越多;而在网上发表批评意见的忧国忧民人士被加以“莫须有”罪名而下狱的案例也越搞越多,这样“莫谈国是”的压抑环境,难道不是应该批判和破除的黑暗政治吗?

“连外国人都表扬了,你还批判?”

中共是拒绝接受辩驳检讨的狡变者。如果外国人批判中共,中共就会跳起来批判人家“反华”,甚至“亡我之心不死”,或者以“不得干涉内政”加以拒绝。而对于某些表扬的话却拿来成为“出口转内销”的马屁文化的补充。现在中共有钱了,国外收买几个马屁精决非难事。即便一般的表扬,即便自有其道理,在国外是同批评意见“享受同样待遇”的,即每个人都有从自己的角度发表意见的自由,没有人来要求保持“意见一统”的要求。在外国(当然是指西方自由世界),对政府的批判是公民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这个“外国”的政体环境为什么反而忘记了?

有些中国人,没有机会当“爱国英雄”,拿着某个外国人,外国公司的某些话当靶子,实行狂轰乱炸式的批判甚至经济抵制,实在只是可怜可恶的暴君走卒,没有任何可爱之处。因为此辈在独裁暴政面前通常是不敢多啃一声的训狗。

“批判可以,不能给敌对势力,反华势力利用”

世上本来没有,现在更加没有什么固定的“反华势力”、“敌对势力”,连原来中共政权的“头号敌人”美国、苏联、日本、台湾国民党都成了中共的“朋友”甚至“战略伙伴”,连中共自己也无法给“反华势力”指出具体罪行,反过来“敌对势力”到可以以大量事实指证中共政权及其恶党才是货真价实的“反华势力”和“卖国政府”。

中共为了逃避和阻遏对其批判,尤其想阻遏批评批判的国际性反响,威喝国内人们不要对外联系。国内如果能够直接批判政府,谁会舍近求远寻求海外帮助呢? 事实上,正因为中共把脸面和屁股一起伸向了海外,它还比较在意海外的反映。国内维权和批判政府无论海内外不但是基本权利,同时也是比较有效的方法。中共最喜欢“关起门来打狗”“杀人焚尸,不留罪证”,决不可上它的当!

“大多数人不批判、你批判就是少数”

民主国家的少数服从多数,是“服从多数,尊重少数”,表达意见的权利同多数少数完全无关。意见的正确与否,同多数少数不成前后关系。毛泽东也说过“真理有时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他做起来正好相反,“煽动多数红卫兵,杀害少数张志新”,祸国殃民,登峰造极。

独裁专制下的“大多数”只是一张遮羞布。首先它剥夺了人们的自由表达权,自然也剥夺了任何人对民意进行客观调查的自主权利。凡是浮在表面上公开表达的意见,无论是否“响亮”,都是在政权当局的挑动,唆使,或者安排策划的。不符合当局旨意的意见,非但不能在独裁控制的新闻媒体上发表,连互联网上的即时短讯,都会迅速遭到删除。置于行动表现,更是在无数警察的监视之下受到被随时可能取缔的命运。这是人人皆知的中国现实。

所以那些跟着中共政权起哄的人们啊,不要看到你们聚在一起好像是“人多势众”的大多数,其实只是“一小撮”。要不,中共政权动不动就说“广大人民”如何如何,就是不肯放松对人们的层层控制和操纵,尤其不敢让大家拥有表达意见和批判选择政府的自由,就是因为它们知道,它们根本不代表什么“大多数”。它们是真正的“一小撮”。

“大局原则,不可批判”

中共政府把有些“大义豪言”被抓在手里成了独家发表,成了它“一派胡说”的最大屏障。比如:“坚持统一,反对分裂”—其实在西藏问题上赞成西藏独立的是绝大多数,但是在如何统一上各有己见。在是否应该对藏人洗脑,任意逮捕上面有意见不同,为何不能反对?

还有举办奥运大家赞成,但是劳命伤财,损害民生民权的部份该不该反对?其他还有很多,当局把国家当成自己的私产,视国民于不在,任意割让土地给别国,同专制黑暗的独裁者打得火热,究竟代表了谁的意见和利益?独裁者知道,堵住了反对意见的口,就是镇住了大多数人的口,它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包括窃国卖国在内。

经历过文革,又经历了改革开放,本应该学到许许多多民主原理的部份中国人,偏偏在中共独裁专制的恐怖威胁和物质引诱之下失去了基本的判断能力,最近在法拉盛上演的文革丑剧,给大家开了眼,看到了中共邪恶政权对人们的毒害之大。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觉醒的中国人的日益增多。“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改革开放成了中共的救命稻草,也必将让中共断命于此。@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6/21/2008 2:26:04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6/21/n2163288.htm

纪元导航主编信箱推荐给朋友打印机版
相关文章

  • 刘水:范美忠事件观感 (2008年6月21日)
  • 美国总统大选中互联网作用大 (2008年6月21日)
  • 香港团体抗议呼吁胡锦涛停止迫害泛蓝联盟 (2008年6月21日)
  • 美众议院通过外国情报监听法案 (2008年6月21日)
  • 希拉蕊将助奥巴马竞选 (2008年6月21日)
  • 希拉蕊二十七日为欧巴马站台助选 (2008年6月21日)
  • 鼎诗:中国人实践人权的海外舞台 (2008年6月21日)
  • 法拉盛事件与中共国家恐怖主义研讨公告 吁纽约市长关注法拉盛 (2008年6月21日)
  • 欧盟取消制裁古巴 吁落实民主 (2008年6月21日)
  • 童文薰:我们需要再上一堂民主自由课 (2008年6月21日)
  • 五岳散人:貌似科学 (2008年6月21日)
  • 古今:法轮功挫败中共毒害世界大阴谋 (2008年6月17日)
  • 【穿梭古今·苏州】白发少年的经历 (2008年6月13日)
  • 曹维录 :谈谈“六·四” (2008年6月6日)
  • 南郭:暴君与暴政 (2008年5月22日)
  • 清文:救灾,绝对不能以中共邪魔的名义! (2008年5月21日)
  • 【华景珍中医】对儿童近视 古今看法与治疗 (2008年5月18日)
  • 《民国四十六年-顿悟》刘凤学的飞舞年代 (2008年5月16日)
  • 母亲节佳文:慈晖照古今 (2008年5月10日)
  • 5/10他生日:五百年来第一人:张大千 (2008年5月10日)



  • © 2000-2009 Epoch US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