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版 | 订阅 | 简体 | 繁体 |
|
2009.12.16 |
![]() |
|
||||||||||||||||||||||||||||||||||||||||||||||||||||||||||||||||||||||||||||||
| 新闻主页 | 北美新闻 | 台湾新闻 | 港澳新闻 | 大陆新闻 | 国际新闻 | 科技新闻 | 财经消息 | 台湾地方新闻 | 社会新闻 |
| 首页 > 新闻 > 台湾地方新闻 农委会加速办理6月豪雨灾害专案补助 【大纪元6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二十四日电)六月上、中旬中南部局部地区豪大雨造成农损,行政院农委会已于6月11日修订农业天灾害救助办法,对于灾损未达现金救助标准地区,只要对农民产生严重损害者,可以马上办理专案补助,农委会已请受灾县市于7日内完成专案补助工作,还未申请补助的农民请赶快提出申请。 随后行政院长刘兆玄在6月8日至高屏地区勘察灾害,并指示农委会未来救助农业灾损的作法,除依据现行办法以受灾面积、金额等标准进行救助外,应另行研议小区域的受灾,但灾损相当严重,必须订定额外的机制加以救助。 因此,农委会在6月11日修正“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第14条规定,针对区域性受灾情形,由受灾县政府会同相关机关勘查认定,选取对农民产生严重损害的作物项目,按天然灾害救助的半额给予专案补助,协助农民尽速恢复生产。 农委会指出,除灾害补助对应放宽外,另为反映物价上涨,同时调高天然灾害救助标准,蔬菜现金救助额度每公顷为24000元,而未达天然灾害标准的专案补助额度每公顷为12000元。至于外界传闻豪雨的蔬菜灾害专案补助每公顷调整为24000元,是误解。 依据相关县政府陈报资料,农委会已陆续核定屏东、高雄、云林、彰化与苗栗等县办理专案补助,种植核定作物项目的个别农民损失率达20%以上者,请依救助办法相关作业程式规定尽快提出申请,并由地方公所会同相关单位勘查认定后,即可予以专案补助。 6/24/2008 12:25:05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6/24/n216630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