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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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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新闻 > 台湾新闻 金管会:7月1日起 所有产险业可调整保费10% 【大纪元6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四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为配合明年产险市场费率自由化第三阶段的需要,自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就算目前未获准、或未申请进入第二阶段的产险业者,也可在表定规费的10%范围内,上下调整商业火灾保险及任意汽车保险的签单危险保费。 过去因产险市场杀价竞争,为避免过度杀价影响业者核保品质,产险的定价由产险公会订定规章费率,等于是统一定价,但财政部自2002年4月1日起开始分三阶段推动产险费率自由化,明年1月1日将实施第三阶段,完成国内产险费率自由化的最后一个阶段。 目前市场上大型的产险业者都已申请获准适用第二阶段自由化费率,针对商业火险及任意汽车险,分别可在10%、30%范围内调整费率,也就是获准的业者只要核保能力及风险允许,即可推出比其他尚未进入第二阶段业者更便宜的产险商品。 金管会表示,明年1月1日起,“产险市场费率自由化时程计划”将迈入第三阶段,除强制车险、住宅火险等政策性保险外,产险将完全由业者定价,回归市场机制,为使业者顺利衔接第三阶段,对未获准或未申请第二阶段的产险公司,自7月1日至12月31日止,可在10%范围内,调整商业火险及任意车险的签单危险保费。 这波产险费率自由化第二阶段的扩大政策,最大受益者将是富邦产险,富邦为产险市场上规模较大的业者之一,但申请第二阶段却迟迟未获准,7月1日起将可在10%范围内,调整商业火险及任意车险的保费。 6/24/2008 7:25:11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6/24/n21668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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