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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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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新闻 > 大陆新闻 北京奥组委发布管理外国游客的法律指南 【大纪元6月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报导)北京奥运组委会6月2日公布《奥运期间外国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国停留期间法律指南》,针对外国游客在华行为做出种种法律规定。 中国的独立社会问题评论员王光泽先生就北京奥组委作为民间机构发布针对外国游客的法律规定,发表了看法--- 王光泽:“首先来讲,奥委会没有权力做出这样的规定,因为奥委会不是中国的执法机构也不是立法机构。奥委会做出这样的法律意义上的解释,我认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外国公民如果没有相关的犯罪记录,没有清晰证据的前提下,我觉得中国大陆不应该给他设立这个门槛。应该让他获得签证自由进入北京观看奥运会。我觉得中国大陆应该是一种包容和开放的心态来欢迎全球所有来中国参观奥运的人士,当然这些人应当遵守中国现行法律。” 根据中国官方的估计,在8月8日到24日的北京奥运会期间,将有50万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到访和观看比赛。美国印第安纳州弗兰克林大学法学教授凌渝郎先生从学术的角度阐述了他的观点--- 凌渝郎:“这是牵涉到外国人的法律条文,在国际公法中有3个学术理论,第一个是外国人到本国来不能享受特有的权利,除了外交人员之外。这是大家接受的一个观念;第二、他对外国人的管理和对本国人管理是一样的,是不给你职权也不可以歧视你。像现在最新的学说是人都要有人权,合理之下可以对外国人加以管理,但是不能够有不好的待遇,这是三个学说的理论。奥运会不是政府机构,本身是一个民间机构,是一个民间团体怎么能管理外国人?这是不合道理的地方。” 凌教授还指出,结合北京奥运会空前的警力调配和此项《法律指南》的公布,中国政府对于外国游客的管理行动值得关注--- 凌渝郎:“假如是保护外国运动员的安全的话当然是无可厚非的,假如是管理他们完全以另外一个出发点不让外国人有行动或者言论自由,那全世界都在看你,这样的话我相信会有反感。” 6月2日针对外国人的《法律指南》只是以中文公布,并没有其他外语版本。在北京从事新闻媒体工作的彭定鼎先生认为,《法律指南》的公布,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彭定鼎:“奥运会官方是希望把它办成按照他们的标准,安定、祥和的一个奥运会。从火炬传递情况就已经看出来了,我相信会有一些示威者。无疑这个所谓治安的公布意在威慑,有很强烈的警告和告诫的涵义。” 距离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还有66天,根据北京奥组委安保部统计的数字,本次奥运会将有1万500名世界各国运动员参加,而直接介入赛事的保安人数在8万人左右。***(http://www.dajiyuan.com) 6/3/2008 9:00:22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6/3/n21406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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