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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渔业署:增加护渔 确保台湾渔船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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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六日电)行政院农委会渔业署表示,为避免6月3日苏澳地区“主发36号”等10艘渔船在海上集结与日本水产厅公务船“东光丸”发生纠纷类似案件再发生,将持续协调海巡署在渔汛期间增加护渔频度,并全面辅导补助装设船位回报系统及透过外交管道与日本协商,确保台湾渔船在暂定执法线内作业安全。

为维持台湾渔民作业秩序,行政院已于2003年公布“暂定执法线”,但日本公务船依据“地理中间线”执法,在暂定执法线以西,中间线以东海域,对台湾渔船仍采取驱离或警告措施,造成渔民不满。

渔业署表示,为确保渔民权益及掌握渔船作业动态,渔业署早已推动在台日周边水域作业延绳钓渔船应装设船位回报系统(VMS),及协调海巡署在渔汛期间增加护渔频度,渔业署5月间并指派同仁随海巡署船舰出海护渔。

不过,这次“主发36号”等10艘渔船大部分未装设VMS或已装设未有船位回报纪录,导致无法即时确认案发位置。

渔业署指出,为避免台日渔船作业争端频传,渔业署将协调海巡署在渔汛期间增加护渔频度,北方海域随时有二艘巡护舰艇24小时保护台湾渔民海上作业,若有日本渔船侵入台湾海域作业将立即驱离。

渔业署强调,目前已洽请海巡署指派“金门舰”、“连江舰”及“福星舰”等三艘巡护舰在台日重叠经济海域暂定执法线附近护渔;渔业署亦已指示原在东北部海域巡护的“渔建贰号”巡护船前往暂定执法线方向巡护,以加强保障在此海域作业的渔船安全。

渔业署亦将全力推动在台日周边水域作业的渔船,全面辅导补助装设VMS并按时回报船位,以确保作业权益;并透过外交管道与日本协商台日重叠经济海域的渔船作业事宜,期能降低执法及作业纠纷。

待查明本案渔船确实在暂定执法线内遭日本公务船驱离或警告后,将透过外交管道向日方表达严正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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