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版 | 订阅 | 简体 | 繁体 |
|
2009.12.11 |
![]() |
|
||||||||||||||||||||||||||||||||||||||||||||||||||||||||||||||||||||||||||||||
| 新闻主页 | 北美新闻 | 台湾新闻 | 港澳新闻 | 大陆新闻 | 国际新闻 | 科技新闻 | 财经消息 | 台湾地方新闻 | 社会新闻 |
| 首页 > 新闻 > 台湾地方新闻 征信社四人被诉 通缉委托人 【大纪元7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台中市政府经发处长黄晴晓遭偷拍案,台中地检署昨依为图利而妨害秘密罪,起诉国华征信社陈原平等四人,委托人吴金达传拘未到发布通缉。另吴金达拿到偷拍光碟,却透过媒体爆料,曾任乡林建设董事长办公室秘书的他又担任何种角色?事涉其他更多罪嫌,检方另签他案续查。 至于“房间版”,当时共有黄晴晓、中县府建设处代处长赖英锡,以及陈、李、中国女子小雨等两男三女一起回到陈女房间,期间陈、李虽藉口邀赖出去买酒菜,但李发现留在房间、装在皮包内的针孔摄影机坏了,因此十余分钟即回到饭店。也因为没有房间版,事后吴金达还扣下十二万元。 据悉,告诉人另控告妨害名誉及侮辱公署罪,检方认为征信社员工并不构成该罪名,此部分为不起诉处分。 (http://www.dajiyuan.com) 7/2/2008 3:00:29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7/2/n217578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