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从东海协议看中共卖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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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日讯】(新唐人电视台报导)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栏目热线直播节目,我是主持人安娜。6月18日中日双方签署了东海协议,双方的外交部分别发表声明,宣布在东海问题上达成原则性的共识,将一起对东海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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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协议签署之后,在中国民间引起了强烈的反弹,大家称此协议为“卖国”,然而很多谴责它卖国的言论都被删除了。那么到底这个东海协议都是些什么样的内容?它是不是损害了中国人的利益?另外,中日双方在这个协议中都各自有什么样的得失?今天我们请几位嘉宾对此进行评论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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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向各位介绍一下今天现场的三位来宾:这一位是郭岩华先生,他是纽约“保钓联合会”理事长。郭先生您好!

郭岩华:你好!

主持人:下一位是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李天笑博士,李博士您好!

李天笑:主持人好!

主持人:这一位是资深的时事评论家陈破空先生,陈先生您好!

陈破空:主持人您好!

主持人:首先请郭先生跟我们介绍一下,这一次的东海协议主要的内容和背景是什么?

郭岩华:好。6月18日,中国和日本达成了一个关于东海油气田问题的所谓“原则协议”。事实上这个争议由来已久,两国甚至差一点发生了战争。但是这个协议达成以后,就等于间接或者变相承认了日本所谓的“中间线”,中国原来要求的大陆架这条线完全放弃了。

我这里有一张图,从地图上可以看到,已经完全丧失了东海大量的领海海域。

主持人:大陆架是这条紫线,是吧?

郭岩华:对,这条紫线是大陆传统要求的线。

主持人:中国主张紫线以西都是我们中国的。

郭岩华:对,属于“大陆架”区,按照联合国的宪章,有一个关于大陆架的条款,大陆架的延伸属于中国的领海或是中国的经济开发区、经济专属区。而日本的要求是从这里开始属于两国的“中间线”,这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中国大陆架的界线从法理上讲很长的。

主持人:这条绿色的线是吧?

郭岩华:是,日本的要求是这个。它们所承认的这条日本的“中间线”并不太大,问题是这条线已经把钓鱼台也划出去了,把大量的国土甚至领海全部丧失掉了。

主持人:李博士,您觉得中日签署的东海协议它达成了什么样原则共识?另外这个争议是从何而来的呢?

李天笑:这个争议要说远的话,应该是从钓鱼台的归属权说起。最早在1885年的时候,日本就准备把钓鱼台拿回去。钓鱼台历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说“钓鱼台岛”或者是“钓鱼台列岛”都可以。

主持人:如果在地图上看,就是在这一块?

李天笑:对,甲午战争当中,清朝大败,就在签订《马关条约》的三个月之前,日本就开始派人强占钓鱼岛。事实上钓鱼岛应该是归属于台湾省,当时台湾属于中国的一部分,战后台湾归还给中国,钓鱼岛也随着还给中国了。

主持人:中华民国是二战的战胜国,当时钓鱼岛也是在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之内的。

李天笑:对,这是有国际条约规定的。但是后来由于钓鱼岛被美国托管,到70年代的时候,有一个《旧金山和约》,美国把钓鱼岛管理权交给了日本,从此以后,日本就管下来了。到现在为止,日本是事实上的占有。

钓鱼岛因为处在东海中心地带,所以它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地区,它也处在大陆架的位置上。

主持人:您要不要拿这地图跟我们观众示意一下。

李天笑:钓鱼岛就在底下这个地方,实际上是整个东海地区一个非常关键的地方,因为它在大陆架上面,如果承认钓鱼岛的归属是日本的话,那么日本就可以借此说它有大陆架上的所有权,那么它就可以以这个为基准来申辩它有“中间线”,这是比较早期争端的开始。

中日在东海地区的争论,主要是在66年,联合国远东经济委员会勘查出来,东海地区有非常广、深、大的石油资源,当时说有250亿吨这样的石油资源,8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被称做“第二个中东”或叫“小波斯湾”。

这样一来,双方都开始对这个地方…尤其是日本,因为它是完全的石油进口国,90%以上,现在是98%、99%这样在进口,所以在钓鱼岛之外,它又想把东海这个地方拿过去。

按照日本现在的“中间线”来讲,中国的春晓油田是在“中间线”靠中方这边,到了2003、2004年的时候,中国在此已经勘查完,准备出油的时候,日本方面提出抗议,说中国会把油从底下吸过去,这样就产生了一个争议。

更早在1982年,日本就提出“中间线”的理论。因为之前70年代的时候,日本跟南韩有过一个“共同开发区”,就在这个开发区之上,(图示)就这个白色围起来的部分。

而近代的争端是从60年代就开始的,一直到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立,正好在这个时候日本也提出“中间线”的理论。到了2004年的时候,双方就开始由春晓油田开始谈判,到现在为止一直在争议中。

这次双方对东海海域的主要争论有三点:一个就是“中间线”,日本主张“中间线”,当82年联合国公布,到84年开始执行海洋公约法的时候……

主持人:这个“中间线”就是地图上这条绿色的线?

李天笑:我们现在还没讲到“中间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有200海哩的经济专属区,但是现在这个海峡,也就是日本领海线和中国的领海线不足400海里,因此有重叠部分。

中国就主张由大陆架自然延伸下来,一直到日本的冲绳海沟为止,这个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经规定了的,就是你超过了200海里经济专属区以外,就由大陆架来算,中国是有充分的国际海洋法的基准为理由的。

可是日本说不行,你不能按照这个来算,你得按照双方200海哩之间重叠的这条“中间线”来算。这样的话就产生一个分歧,这是东海争执的一个最关键、最焦点的问题。这是第一。

第二就是关于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如果谁享有对钓鱼岛的主权,在海洋法的法理上,就可以延伸到东海或其它海域很多方面的主权。第三个就是关于春晓油田是不是会从那边泄油。这三个是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主要争执点。

主持人:为了让观众朋友更清楚,我再把这图示讲一下。刚才李博士所讲的有三条线,第一条线就是这条紫色的线,这边是日本、这边是中国,紫色这条线就是中国主张的大陆架,从紫色线往西应该都是中国的主权范围之内的。日本坚持的是这条叫“中间线”,就是这条绿色的线,日本认为应该以绿色的线来做分界。

还有一条200海哩的这条叫“经济专属区”线,就这条红色的线,那么钓鱼岛是在大陆架、也就是紫色这条、中方这一边。另外“中日开发区”在这次东海协议中,也是在中间这一部分。

那我们现在再问一下陈先生,您觉得在东海协议中,中国和日本两国各自有什么样的得失?

陈破空:如果讲得失的话,基本上是中国失、日本得。因为很明显,在此之前中方的立场是以大陆架划界,刚才李博士已经讲了,东海的分界线应该推到日本的冲绳一带,靠近日本。而日本的立场是以相距两岸的海岸线“中间线”来划界。

这次东海协议的主要精神就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实际上等于承认日本的“中间线”这个立场,这种承认相当于把中国的东海主权拱手让出一半。如果是以“中间线”和“大陆架线”来划分两者,中国的“经济专属区”是相差30万平方公里,这30万平方公里就拱手让人了。这是一个。

另外一点,如果真正中方有什么得的话,那只是中共政权得了。因为中共政权通过这样的协议,可能会化解日本政府给予中共的压力,使得日本的首相能出席中共奥运会,对外还可以突显日本首相跟西方大国的出席,显示奥运会没有受到抵制。

另外一点,日本首相出席奥运会,可以对中国国内显示,中共政权是一个合法政权。所以如果说中国得,就是中共政权得而中华民族失,也就是中共政权这个条约有利于日本、也有利于中共政权,但是不利于中华民族。也就是说以中华民族的利益牺牲于中共政权的利益。

主持人:我们看到在6月18日之前,也就是在中共签署东海协议的前8天,6月10日,一艘台湾的渔船被日本的巡逻舰给撞沉了,当时中共方面没有发出什么声音。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钓鱼岛争端的情况?

郭岩华:钓鱼台的归属问题,实际上是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当时琉球群岛属于主权未定之地,二战以后被美国托管,就交给日本人来管制,它要实地控制。

当时钓鱼台一直被忽略,因为在历史上,中国有许多记载都说钓鱼台是属于中国的。好像从15世纪明朝的时候就有明显的记载,一直到清朝的时候,慈禧太后还下旨把钓鱼台送给一个叫盛宣怀的人,他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给他来东海采药用的。所以中国方面有很多记载钓鱼台是属于中国的。

但是当时因为中国两岸国民党和共产党在打仗,大家都没注意到这件事。等到美国把钓鱼台跟琉球群岛一起送给日本的时候,这才发生了争议,大家才恍然大悟钓鱼台是我们的。实际上严格来讲,琉球也是中国的。

大概从15世纪开始,那时候琉球群岛属于中国的一个属国,它跟朝鲜、越南还有缅甸很类似。到了1583年的时候,日本用武力侵占了琉球群岛,当时还逼迫中山王向日本进贡纳饷,但是当时还没有把这个国土放给它。

后来到了清朝,特别是晚清的时候丧权辱国,就拱手把整个琉球让给日本。当时美国总统格兰特(Ulysses Simpson Grant)还居中调解它们的争端,它们还有一个书面的协议,日本也认可了,把琉球群岛的一半给日本,下面的一半是中国的,也就是从这里、这一半,挨近现在的石桓、千岛群岛,包括钓鱼台都是中国的。

晚清政府当时,它总觉得自己没有必要答应,李鸿章就上书,他说:“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暂从缓议。”

主持人:那么到了民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时候,有什么变化吗?

郭岩华:到了70年代以后,首先保钓运动是从海外发起来的,特别是在纽约,当时我们上一代在纽约成立保钓联合会,也就我们这个会的前身,他们在联合国大会前第一次抗议,这才引发世界人民的共识,包括香港、台湾的一些民间的团体都支持我们。就要求日本把钓鱼台从实际控制还给中国。

至于两岸方面,台湾的态度稍微好一点,就书面声明说钓鱼台是属于中国的,但是中国政府都只是发表一些很简单的声明,并没有真正的向日本要。到了后来邓小平曾派武装渔船去跟日本抗议,当时日本吓得要死,如果当时邓小平坚持的话,钓鱼台肯定会拿回来。

但是邓小平当时需要日本的投资,需要改革开放,他就提出一个“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实际这个搁置跟李鸿章的延缓是“异曲同工”的,一样是把自己的主权拱手让人。

钓鱼台自70年代以后,一直被日本实质控制,现在实际上就被是日本所占领。特别是这次来划界,从法律上又承认了法定中间线,这个中间线表面上看,两国是个妥协,实际上我们不但损失了东海大陆架的主权,大量的海域损失掉,而且整个钓鱼台以及它下面的油田都损失掉了。

主持人:您为什么说从法律上承认了日本中间线?

郭岩华:它这个叫所谓的“原则共识”,它们共同发表了,当中有一条要两国领导人达成共识以后,通过秘密外交,最后要完善各自国内的手续,日本国内的手续要通过国内的议会批准,中国需要人大的批准。如果人大批准,变成书面协议的话,等于是从法律上同意把中国这一大片土地给卖了。

(待续)

(据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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