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前北京公安阴谋构陷倪玉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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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8月4日倪玉兰“涉嫌妨害公务罪”,将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倪玉兰的丈夫董继勤表示:西城警察预谋陷害倪玉兰,并将其非法监禁3个多月。警方的目的就是要在奥运来临之际,把维权人士关起来,不让喊冤。免得影响“平安奥运”。倪玉兰无罪。

董继勤表示:倪玉兰被抓捕的前后经过都是西城公安一手策划的阴谋陷害。他说:“2008年4月15日7时,一匿名员警,带领17、8个黑社会,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及法律文书,闯进我家。他们私闯民宅,剪断电线、电话线,砸开院门,踹开屋门,搬出房屋内的私人财物,拆毁建筑物、构筑物,拆毁我家院子东墙、西墙,并将我家很多私人财物抢走。我立即向110报警。”

“当时正在休息的倪玉兰听到动静后,拄拐来到院中,看到黑社会的野蛮打砸抢,她高声制止,在匿名员警指挥下,一个地痞莫名其妙的趴在院中装死。”

“过了一会儿,新街口派出所副所长白昶、警长肖巍带领多名员警来到我家院中。他们既没有调查,也没有询问,二话不说,就将我和倪玉兰分别抓到派出所,用他们编造的‘殴打他人’、‘谎报警情’的罪名,分别关押了40多个小时。”

“4月16日晚,员警李楠向我索要“殴打他人”的传唤证。我不能给他。于是,李楠强行对我进行了搜身。由于他没有搜走‘殴打他人’的传唤证,〈我认为,他要强行抢走并销毁罪证。〉于是他没收了我2件衣服1条棉被,也不给开收条。我向其索要关于我‘谎报警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他也不给。”

“西城公安分局他们自己也非常清楚的意识到‘殴打他人’的罪名编造的太假了,不能够掩人耳目,于是急于销毁罪证。倪玉兰是残疾人,没有双拐支撑根本无法行走,一个瘦弱女子怎么可能将人打倒在地?以殴打他人罪名关押,之后警方又改口以‘妨害公务’将她逮捕。这就是他们阴谋构陷倪玉兰的经过。”

“试问是西城警察带人私闯民宅,打砸抢,如果说我们打人,那也是维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正当防卫,怎么不能打?怎么不能报警?何况我们没有动手打人,他们的人就趴地不起,诬赖说是倪玉兰打的。这完全是他们自导自演出来的。现在还要开庭审判倪玉兰,真是颠倒黑白。”

“4月17日,西城分局又以‘谎报警情’将我行政拘留我5日(至21日)。当时警察肖巍在强行拘捕我时,踩掉我一只鞋,却不让我穿,揪着头发将我塞进警车;我有高血压心脏病,血压高压210毫米,低压130毫米,心律每分钟120次,每天都需要按时吃药。我家突然早到不测,我寻求人民警察的保护,结果西城公安分局反过来以‘谎报警情’将我拘留我。”

董继勤表示:“我有什么错?我错在那里?员警祸害老百姓,人民群众是否可以向110报警?员警祸害老百姓,人民群众应当向谁申冤?有没有伸冤的权利?110员警却不立案侦察。难道员警就可以无视宪法和法律吗?参与指挥打砸抢的这个匿名员警经过我调查,他是西城公安分局的一个员警。这个便衣,他自己告诉我,他叫张华;有认识他的人说,他叫张庆;也有人说,他姓崔。当时他没有穿警服,我认为就是土匪强盗,所以我要报警。”

董继勤强调:根据《中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可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匿名员警带领黑社会私闯民宅,对我家拆、砸、抢。

“说什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警察用栽赃陷害的伎俩,非法剥夺了倪玉兰人身自由之后,在西城看守所对她施行了殴打、谩骂、侮辱、虐待等等恶毒的手段。他们用残忍的、不人道的、有辱人格的、卑鄙无耻的行为,对倪玉兰进行迫害,他们没收她的双拐,让她在地上爬行……他们是在执法犯法,是在恣意践踏宪法和法律,践踏真理与正义。他们一点人性全无,丧尽天良!”

“我夫人倪玉兰女士,在北京捍卫人人生而平等,主张所有的人都能够自由地生活,争取这种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促进民主制度与独立、公正的司法不懈地奋斗。强烈呼吁无罪释放倪玉兰。严惩那些强行剥夺我们家产房屋土地、利用职权非法拘捕关押善良百姓的恶警贪官。”

将为倪玉兰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莫少平律师表示:8月4号西城法院将开庭审理倪玉兰“涉嫌妨害公务”的案子,届时该律师事务所胡啸律师将为倪玉兰进行法庭辩护。

据悉,7月24日,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胡啸律师再次前往北京西城看守所,会见了倪玉兰。但暂不便透露任何消息。

长期维护拆迁户权利的倪玉兰,4月23日在北京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逮捕。倪玉兰的律师胡啸在第一次会见倪玉兰时,倪玉兰控告北京市新街口派出所警察殴打她。她说:“萧威警官叫保安、还有叫李楠的一个干警,一起踢打我的脖子、脑袋,并将我反复推倒在沙发上。这个沙发是木制,导致自己受伤,然后昏迷了两天。”

胡啸律师曾向外媒这样描绘了他第一次见到倪玉兰的情景:“她确实身体非常不方便,可以说一步一步挪着走,拄着双拐,身体瘦弱,非常苍白。从我看见她从楼下走到我身边的时候,大约有半个小时了。”

胡啸律师曾经对媒体表示:如果倪玉兰的陈述属实,这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权利、虐待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

48岁的倪玉兰原是北京国家机关律师,家住北京市西城区前章胡同19号。因遭遇政府非法强制拆牵房屋问题,开始维权活动。2002年倪玉兰就曾被捕并服刑一年,服刑期间被监狱警察打断一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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