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贿选 前竹市议员古荣政更一审判8月徒刑

【大纪元8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十一日电)前新竹市议员古荣政,涉嫌于2005年新竹市议员选举期间以现金买票方式贿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贿选罪判处古荣政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两年,经减刑为八个月有期徒刑,禠夺公权一年。全案可上诉。

至于民事部分,台湾高等法院于去年十二月间判决古荣政当选无效确定,内政部于今年一月间解除古荣政议员职务,由同选区的曾仁宗递补。

判决指出,古荣政于1998年、2002年参加新竹市议员选举均落败,2005年决定卷土重来,古某为求顺利当选,同年十月间前往前新竹市新庄里长李文柱、简淑女夫妇住处,表明愿意以每票新台币五百元代价,寻找桩脚进行贿选。

判决表示,2005年十一月间,古荣政再度前往李文柱夫妇住处,交付二十万元给李文柱夫妇,以支应行贿时的花费;隔天,夫妇就四处找桩脚贿选,为求掌握票数,以及未来方便请款,李文柱夫妇将桩脚姓名、票数记载在笔记本上。

检调后来接获贿选线报,在2005年十一月三十日搜索李文柱夫妇住处,在简淑女身上找到笔记本,因而查获本案。李文柱夫妇在新竹地方法院审理时罪刑协商,两人于去年三月间均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褫夺公权一年,缓刑五年确定。

美东时间: 2008-08-11 03:48:29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11/n22243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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