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十一日电)行政院农业委员会防检局表示,明年元月一日起,输入台湾的所有农工商货品所使用木箱、栈板及木隔板等木质包装材料在输出前需经熏蒸或热处理,并盖有符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规定的戳章,经防检局检疫符合规定,始得输入,否则将遭到检疫处理、销毁或并同输入货品退运处分。
防检局表示,国际间运送货品所使用的包覆或支撑用的木质包装材种类与数量愈来愈多,由于这些木质包装材如未经处理可能潜藏多种检疫有害生物如光肩星天牛等,可能有传播蔓延到世界各地的风险,因此倍受世界各国重视,并已陆续采取必要检疫措施。
过去货品使用的木质包装材并非输入须申报检疫的货品项目,为避免各国采行的检疫措施标准不一,造成国际贸易障碍,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针对“国际贸易使用木质包装材”,订定“国际植物防疫检疫措施第15号标准”,作为各国实施检疫措施的准则。
防检局说,依此国际标准,目前已有很多国家开始实施木质包装材检疫,台湾的输出入业者多已对这项规定有所了解,为配合国内货品通关运作,防检局已针对输入货品使用的木质包装材订定检疫条件及作业规定。
相关措施均以尽量不增加输入业者的负担,且不改变现行输入申报方式为原则,且业者亦无需另行单独申报检疫,以简化作业流程。
防检局说,木质包装材检疫,今年下半年为宣导期,防检局将于北、中、南各地办理说明会,期使各输出入相关业者了解这项检疫措施,及早准备因应。宣导期间,防检局将抽检输入货品所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未能符合检疫要求者,将以书面通知业者改善,货品仍予放行。
98年正式实施后,对未符规定的木质包装材将依规定处理,须在输入的港站进行检疫处理、销毁或并同输入的货品退运。为避免业者损失,防检局吁请国内输入业者应及早通知国外输出厂商配合,并遵守相关检疫规定,以防范林木疫病害虫入侵,共同维护台湾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