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泰国七家台商访台 有意回台上市

【大纪元8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二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由泰国7家台商组成的“泰国企业台湾资本市场访问团”今天拜访金管会,该7家对日后回台第一、第二上市表达浓厚兴趣。

金管会表示,为确保来台上市的海外企业财务透明、资讯即时并符合台湾相关上市法规,规定海外企业若来台第一上市,其辅导上市的承销券商必须有二年保荐期,成功辅导企业上市后,需定期评估该企业至少二年,保荐期间若该企业有违规,该承销券商也需负责。

金管会表示,辅导海外企业来台第一上市的承销券商,保荐期间该负什么责任,相关标准作业流程正由券商公会研拟中。

此外,为强化辅导海外企业来台上市的券商、会计师责任,金管会表示,海外企业来台第一上市必须由国内承销商、会计师承办,且会计师不得使用分摊责任制,即便无法亲自到海外厂房查帐,也必须对海外企业的财报完全负起责任。

金管会表示,为响应海外企业来台上市柜计划,泰国当地企业组成的“泰华中小企业协会”,有7家台商、10余人组成“泰国企业台湾资本市场访问团”,今天拜访金管会,该7家台商所属行业为电子、营建、塑化及电子零组件等。

金管会表示,该泰国台商访问团此行主要考察台湾的资本市场环境,也反映在海外筹资、融资不易,希望政府协助中小企业海外台商,在台筹资及融资。

金管会表示,台商认为台湾资本市场具有较佳股市流动性及周转率,筹资较易,对日后回台上市(柜)及第二上市发行台湾存托凭证(TDR)表达浓厚兴趣。

美东时间: 2008-08-12 08:23:02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12/n22260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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