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十五日电)行政院农委会林务局昨天召开大熊猫输入审查会议,会中决定中国所赠大熊猫未来将落脚台北市立动物园,另一落选的六福村动物园不排除提出诉愿和要求国赔。林务局认为,这是审查小组依专业审查的结果,六福村动物园有些设施不足,暂不适合饲养熊猫,没有国赔或渎职的问题。
昨天审查小组是依95年3月31日的第三次会议审查结论,就“饲养处所”、“医疗照护”及“教育及学术研究计划”等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委员早上先去庄福文化教育基金会附设动物园 (六福村),下午才去木栅动物围,然后到林务局开会决定,最后决定是由木栅动物园获准输入大熊猫。
审查委员们认为六福村动物园确实在“医疗照护”及“教育及学术研究计划”等项目上还有改善的空间,目前暂不宜饲养大熊猫。
六福村难掩失望,甚至不排除要提行政诉愿和国赔。外界也质疑林务局是否渎职,偏好木栅动物园。保育界也发出质疑声,不但审查会议未受邀请,而且在未弄清楚情况下,就准许木栅动物园输入大熊猫。
林务局副局长李桃生表示,依野生动物保育法施行细则第26条第1项规定,输入保育类野生动物活体,申请者应提出动物的饲养处所,这是法规上的要求。
李桃生说,国赔问题主要是公务员执行职务或行使公权力,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伤害人民权利时,国家始负损害赔偿责任。但专案小组审查六福村动物园申请案,审查结果认为目前不合适输入大熊猫,应无国家赔偿问题,更无渎职的问题。
这次受理申请输入大熊猫案仍为94年提出申请的两家动物园,在95年3月31日农委会大熊猫输入专案审查小组审查结论时提及,展示及加强野生动物保育教育计划不够具体;饲养设备及医疗照护人才训练计划均未完成。因此才未予同意依野生动物保育法施行细则第26条第2项规定发给申请者向输出国申请出口许可证的文件。
他说,上次会议也都有保育团体参与,当时所做结论,成为这次审查会议重点,并没有其他考量,所以还是包容了保育团体的意见和看法。这次参与审查会议的七位委员也都特别聘请具兽医、畜牧、教育展示及野生动物保育、照养等有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完全是专业考量,审查的内容也都禁得起考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