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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拍诈骗有迹可循 警方分析可疑症候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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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十七日电)网路拍卖诈欺案层出不穷,有网友不免感叹该如何防范。专责网路犯罪侦防的刑事局侦九队指出,其实网拍诈欺事前仍有迹可循,最常见的可疑特征,就是卖家拍卖账号甚新,无交易评价及纪录,拍卖项目为高单价物品(如3C电子产品、旅游商品、电子货币等),却以低于市价便宜起标。

办案员警指出,第二个特征就是拍卖下标期间甚短,而且在短期内累积许多优良评价,或拍卖项目与过去交易纪录项目不相符。另外,若卖家坚持不面交,或是原先答应面交,后又因其他理由无法面交,而改先付订金后邮寄货品方式交易,这时也得小心有诈。

至于网路“劫标”则是一种新型态的诈骗手法。骗徒藉盗用卖家账号,或窃取卖家交易资料手法,待商品结标后,假称是卖方打电话给或发信给买家,要求依指示操作提款机,或转账到某账户。这种手法与一般以卖场低价商品诱骗下标的方式不同,不但买家一不小心就很容易上当,也会造成卖家的困扰。

对于这些网路“劫标客”特征,侦九队依侦办案例分析指出,“劫标客”通常会制造假电子邮件及拍卖账号档头混淆买家,并以降价或其他优惠诱请买家提早下标,不然就是佯称要出国,或有其他急事需要用钱。

另外“劫标客”告知原拍卖网站提供电子邮件容易漏信,或E-mail故障,要求改以其他电子信箱连络,透过申请多组账号自行相互竞标哄抬商品价格;在告知买家操作错误,要求再行汇款,总之以“买空卖空”方式,行使多方诈骗。

因此在结标后,即使收到卖方来电或来信,警方提醒买家都要多方确认是否为同一个卖家。例如有的卖家会在原E-mail“得标通知信”中自行写上汇款账号,建议可以比对两者账号是否相同;若察觉有异,可将该账号再寄回给卖家确认,或主动电话进一步确认。

其次,可检视寄件者的E-mail和“结标商品页”所提供的E-mail是否一致。虽然骗徒常借口原信箱已满或故障,因此以不同的账号寄信,但建议买家以商品结标页面所提供的E-mail为准。只是骗徒可能申请与真卖家极相似账号,例如yahoo与yanoo,必需仔细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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