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规范不明财产?王金平:有必要

【大纪元8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十九日电)民进党籍立委蔡同荣将提案修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增列刑责,将无法交代的财产全数没收。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副书记长吴育升认为,正本清源应在贪污治罪条例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立法有必要,应稳健讨论。

蔡同荣表示,将提案修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十二条修正草案,增列刑责,入罪化,若财产来源无法交代就全数没收,但不溯既往,因为“如果溯及既往会抓到很多人”。他说,听闻国民党团要把财产来源不明罪列为优先法案,将寻求国民党鞭连署支持。

吴育升受访表示,公务人员贪污最根本的问题就在财产来源不明,他虽不反对针对申报不实的部份增订刑责,但真正正本清源的作法,是在贪污治罪条例中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

国民党籍立委吕学樟也表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无法规范所有公职人员,且若涉及财产申报不实,顶多处以行政罚锾,并未涉及刑事责任;适当做法应是在贪污治罪条例中订定相关刑责,民进党走错提案方向,对于解决公务人员贪污问题助益不大。

立法院长王金平认为,这种事情必须要大家稳健、全面性的讨论;“立法是有必要,但怎样立法立得合情合理、可行且发生效果,这才是重要的”。

美东时间: 2008-08-19 01:42:22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19/n22336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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