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疫苗疑引发肢障获赔 家属不满提诉愿

【大纪元8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沈如峰宜兰县二十五日电)宜兰三星乡一位任姓两岁孩童,去年四月在当地卫生所注射三合一疫苗,之后引发急性散在性脑脊髓炎与中度肢障,获卫生署赔偿新台币八十万元。家属认为,这笔金额无法请人照顾孩童到成年,现在向卫生署提出诉愿中。

孩童父亲任金和说,他的孩子去年四月在三星乡卫生所,注射第三剂的白喉、百日咳、破伤风混合疫苗及口服沙宾疫苗,隔天出现发烧回诊,打退烧针,后续曾数度发烧,同年六月出现四肢瘫痪与无法言语等症状。

他表示,孩童之后先到宜兰罗东一家医院,但院方拖延到当天晚上才出面处理,认为院方不积极,转到台北某医院检查后,认为可能与遗传疾病有关,最后再回宜兰,到罗东另一家医院检查,诊断出可能与疫苗注射有关。

宜兰县卫生局副局长杨忠兴表示,任姓孩童去年六月经脑部断层及核磁共振检查,判定是急性散在性脑脊髓炎,当年十月经身心障碍鉴定是中度肢障。

他说,这个案件经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审议后认为,急性散在性脑脊髓炎固然无法排除与感染有关,也无法排除是注射疫苗反应不良所致,审定依照最高标准,赔偿药害救济金八十万元。

杨忠兴表示,任姓孩童去年四月注射前,医师曾询问孩童有无发烧,家属当初表示没有发烧或其他异状,所以才注射疫苗。卫生局事后检查同一批号疫苗时,都没有发现与任姓孩童类似的症状,这种疫苗现阶段没有停用的必要。

家属说,孩童现在没有完全治愈恢复的可能性,生活起居都须要看护照料,身心严重受创。他们原本在三星种葱维生,目前无法专心务农,导致家庭生计无法维持。

家属认为,八十万元的药害救济金没办法请人照顾小孩到十八岁,现在正向卫生署提出诉愿中。

美东时间: 2008-08-25 03:25:04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25/n22405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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