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连动债纠纷 美投资人谨慎金服法速立法

【大纪元8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三日电)美国次贷引发国内连动债纠纷,涉及纠纷的连动债规模逾23亿元,因投资民众难以举证银行不当销售,多数损失必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损失规模恐有十几亿元。除投资人需谨记教训,金融服务法应尽速立法,将举证责任转移到银行,对国内特有的菜篮族财富管理文化,才能有更严谨保护网。

美国次贷爆发逾一年,但不少国内投资人因买到误踩地雷的连动债投资大失血,到现在仍感触深刻,根据金管会最新了解,近 700件纠纷中,仍有近 15%纠纷有待解决,且几乎没有投资人以司法途径成功获赔的案例。

投资本来就有赚有赔,次贷爆发不仅散户遭殃,连机构法人也误踩地雷认列损失,不过这波连动债纠纷的关键,却来自台湾独特的菜篮族财管文化,银行将复杂的产品卖给金融知识薄弱的菜篮族,发生投资纠纷后,菜篮族实难以对抗文件齐全的银行大鲸鱼。

以美国、欧洲等成熟市场为例,银行等零售市场通路只能销售经政府核准的金融商品,就像境内外基金要在台湾销售,必须经过金管会证期局核准才能上架,至于现在国内银行财富管理向客户销售的连动债等衍生性产品,因不须经过主管机关核准,在国外只能卖给资产100 万美元以上的高净值客户。

反观台湾,在银行存款有新台币 300万元,就是银行的财富管理 VIP,除销售基金外,手续费“肥美”的连动债等衍生性信托商品,才是理专向客户销售的主力商品,这些商品都不需经过金管会核准或报备,就能向包括菜篮族的客户销售。

基于台湾财富管理市场的特有文化,只要理专尽相关风险告知义务,客户该签名的有签名,只懂定存的菜篮族甲妈妈与熟知金融风险的专业人士乙小姐,都能向银行买到同样的商品,如何替客户的风险把关,只能仰赖理专与银行的道义责任。

为保护投资大众,日本耗时 7年完成金融服务法的整合立法,若引发投资纠纷,违反相关说明义务的银行需对客户负起无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将举证责任转移到银行业者身上,业者若无法提出“理专有讲清楚”等证据,就有可能被课无过失责任,并赔偿客户。

国内近期的连动债风波为例,则是投资人需负起“理专没讲清楚”等举证责任,否则诉诸司法途径,投资大众很难站得住脚。

除日本外,南韩的类似法案草案也已出炉,正在立法程序中。

台湾的金融服务法草案去年早已出炉,但历经立法院二个会期都无法顺利立法,金管会近期正研拟该法案的名称及内容修改,立院下个会期前,应会尽速送院审查。

根据金管会目前金融服务法草案内容,将对金融商品销售,统一规定金融业的说明义务及推介适当性,明定将课以无过失赔偿责任,使受害客户能有合理救济,并对违反说明义务的业者,设有损害赔偿额的推定值,减轻客户举证负担等。

美国次贷风暴使国内连动债散户跟着重跌一跤,不仅投资人需谨记教训,投资不能随便马虎签名、需确实认知自身的投资风险等,国内更应尽速完成金融服务法的立法,银行在可能被课无过失赔偿责任的压力下,销售将更谨慎,就是筑起对投资大众一层保护网。

美东时间: 2008-08-02 23:55:05 P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3/n2214644.htm
环球要闻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