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龙:我在狱中当“管教”

李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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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讯】少儿时代看“红色经典”时,心里真是佩服那些个落入大牢之中的共产党员:看人家那个大智大勇,落到敌人监狱里,性命也不保了,还不忘宣传革命,不仅同监室犯人,竟然连看守也给管教,也即“赤化”过来了。

在监狱里,被人管教着的我也干过这样的“管教”工作。当然,我是肉眼凡胎,我的管教成绩,远远地没有“特殊材料”们的显赫——一个看守也没有被我“赤化”得给我传递纸条,甚至冒了生命危险里应外合救我出狱。

在被单独关押46天之后,2005年10月24日,我被转号,与一个叫潘建华的,涉嫌间谍罪的人关押在一起。潘就成了我的第一个狱友兼第一个管教对象。

潘此前因故意伤害罪坐过两次共七年半的牢。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他悟性很好。他曾多次对我说,过去看了央视的节目后,他也认为法轮功是邪教。但在监狱里,他见识的几个法轮功修炼者都是很温和,很善良的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说,首先,你应该相信你亲眼所见的,而不应该轻信你听别人所说的;其次,有人不喜欢法轮功,说它不好,这很正常,但法轮功究竟是好是坏,你还应该听听喜欢法轮功的人,尤其是听听法轮功修炼者的说法。就像法官审案,原告、被告的话你都得听,才能得到最接近事实的真相,并据此作出谁是谁非的相对正确的判断。

他一听,连连点头称是:嘿,你看看,多么简单的道理,没有你点一下,我就是转不过这个弯来——他妈的中央电视台就是个牛皮大王,一吹谁好,就好得完美无缺,一说谁坏,就坏得一无是处。

他还举一反三地说:当初说海灯法师的武功如何了得的,是中央电视台,后来说海灯法师的武功全都是假的,也是中央电视台。真是嘴是两块肉,翻进又翻出。

潘自从三十来年前离开学校后,就成了个几乎不摸书的人。坐牢太无聊了,他让我推荐几本书给他看。我推荐了浅显易懂的《白话史记》给他看。

看了天之后,他竟然有所感悟了:“看了书上这些故事之后,过去一些老想不明白的事,现在一下子就明白了:比如毛泽东杀彭德怀、杀刘少奇,不就是刘邦杀韩信么;共产党迫害右派知识份子,搞文化大革命,不就是秦始皇焚书坑儒、刘邦屙尿在读书人的帽子里么。”

我连连赞赏他:对对对,要不,“五人帮”何以会认为“知识越多越反动”呢。

我开导他,判断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是不是好东西,好像很复杂,其实非常简单:好人不会以好人为敌的,只有坏人,他不仅会以好人为敌,也会以坏人为敌。比如,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美国、英国等之间从来就没有昨天谁以谁为友,今天谁又以谁为敌的事,反观独裁专政政权苏联,中国,古巴,越南,阿尔巴尼亚之间,要相互利用的时候,同志加兄弟,唇齿相依;争权夺利的时候,陈芝麻烂豆子,甚至兵戎想见,与街坊之间无见无识无品位,小心小眼小肚鸡肠的长舌妇没什么区别。

谁知,潘的比方比我的还明白易懂,深动形象:是的是的,两条狗好的时候,你闻闻我的肛门,我舔舔你的屁眼。等一下看到一块骨头,马上翻脸不认狗,你对我嚎叫,我对你下嘴。真是龌龊,真是不要脸。

有一天,我看书正看得入神呢,忽听潘对我说了句什么话。

嗯,啊……你,你说什么?我懵懵懂懂地问。

潘用手指着看守所值班室方向说:听见没有,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在你咬我我咬你呢!

我稍一愣神:不就是两条狗在叫吗?继而马上恍然大悟:哦——对对对,狗咬狗,一嘴毛,一嘴毛!

2005年转押毕节后,我曾先后和几个中共官员关押在同一号室。对他们,我也“管教”过。

有一个我认为他有冤情的局长,他说,他对官场送礼,拍马屁这一套很反感,他只想通过自己的真才识学,通过大多数人认可的“政绩”来达到“光宗耀祖”的目的。他说,那些县长、书记对他的印象应该也是很好的,但他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好多次看起来应该是提拔他的,但最后提拔的,总是其他人。我说,你对专制制度下的官场潜规则一点也不了解。不跑不送,原地不动,这个你也不懂?你再有才干,你的口碑再好,在那些贪官污吏的眼中,你就是个可以利用,不可以重用的角色,给你个局长干干,已经十分对你得起了。最后怎样?你不仅没有受到提拔重用,还成了阶下囚,这里面的原因,很值得你反省反省啊。

他还曾经说,他敢用人格保证,他没有犯罪,他之所以被扯进这个案子里来,完全就是目前转型经济体制之下制度没有理顺的后果,加上他和某某书记的“私交”很好,因此,他认为自己的问题应该不会太大。我说,你既然“进来”了,你就不是原来的你了,他更不会是原来的他。他不会管你的,这,才是正常现象,否则,就反常了。果然,他后来被判得出乎意料的重。他因此哀叹到:你虽然不是官场中人,但你对官场冷暖的认识,的确比我透彻。

有个副县长,他说,他根本就没有受贿,他接受的钱,是中介费,顶多算是“违纪”,怎么算是“违法”呢。既然同是“党和人民”的敌人,就应该是同一个战壕的 “战友”,我不可能拉下脸来教训人家。我绕山绕水地打着比方对他说:你究竟有没有受贿,那是另外一回事。但你不知道的是,政府把自己体制、管理等方面的错误,甚至是犯罪等成本,也在不知不觉中,让你承担了。相对好的制度,如民主制度,这样的制度才能够做到让你不想受贿,不必受贿,尤其是不敢受贿。我还用我自己打比方说,假如有一大笔数目不清的钱乱糟糟地放在没有上锁的房间里,又没有人看守,拿了给人发现的几率微乎其微,连我见了,也完全可能会动这笔钱的。

他听了,连连感叹:是啊,是啊,漏洞太大,诱惑太大了。我是官场过来人,连我当初也觉得,中国官场简直失控了,严重的失控了。我太清楚了,好人,要么进不了官场,要么进去后马上同流合污,否则,你真是一天也看不下去,也一天也呆不下去。不实行民主制度,不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中国的许多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没想到他还会说: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中国迟早会实现民主自由制度的,这是世界大趋势,谁也违背不了的。

他们看了我资助的孤女写给我的信后,颇为感动,副县长说,他重获自由之后,也将像我一样的做点这类有意义的事。“其实,我可以叫我的老婆现在就物色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来资助。”他真的有些急不可耐了。同样见贤思齐的那位局长也说,他过去也资助过贫困学生的,但做得不够,将来他将办个企业,所赚的钱,就用来做资助贫困学生的基金。

管教犯人,也管教看守和武警。

转到毕节看守所后,即听到许多人有名有姓地说,看守所常常把严重违犯监规的人五花大绑后,强迫他在每个监室门前跪了认错。果然,2006年的一天,有个姓张的犯人违犯监规后,真的被五花大绑,并被强迫跪在每个号室门前认罪。这不仅是违法的,甚至还是践踏人类尊严的丑陋行径。第二天,我和前面提到的那个局长对所长指出:我们看了昨天的事,心里很不是个滋味。这是不文明的,违法的,侵犯人权的。保护人权已经写进宪法里了,这样的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传出去,特别是捅到媒体上去之后,你们将吃不了兜着走。所长嘴上虽然说,不如此,镇不住胆大妄为的犯人——有的犯人就服这个云云,但是,从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那样对待过违犯监规的犯人。

2007年过年之前几天,武警来到看守所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如往次那样,他们又是穿了鞋子上床去,把我们的被褥、衣服、书本等所有的东西全都抛到地下,弄得整个监室一片狼籍,让人看了,很是气愤。我走过去,指着地下他们的辉煌战果说:你们去拿照相机,去拿摄影机来照来拍,然后把它拿到报纸,拿到电视台去刊登、播放,让大家看看,这是不是一个所谓文明之师在文明执法?你们与我当初在报社时看到的进门要敲门,要喊报告,满口编辑老师的武警简直判若两国军队。回去翻翻报纸吧,有一年八一前,我还写过有关你们的报导——虽然当年的稿件写的没有溢美之词,更没有肉麻之词,但我还是后悔写了那篇稿件。另外两人也站出来,谴责武警的野蛮行为。

事发当时和过后,看守所和监管支队在说我们方法不对的同时,也不能不承认武警的做法“的确不妥,有待改进”。几天后,看守所和监管支队明确答复我们,他们已经和武警方面交换了意见,今后,安全检查不再像过去那样操作,而是改为由本人抱了东西放在打扫干净的地下,然后由武警监督、指挥着本人翻检自己的东西。

由我执笔写好的,准备递交出去的有关“意见和希望”,当然也就不用交出去了。

以上,用党言党语来说,只能是不利于正面形象的反面管教。如此的管教,在合乎主旋律的词典里面,叫做“教唆”,被叫做“煽动”,不认罪服法。

以下我在狱中做的管教事宜,虽然多少有些让一些人面子上过不大去,但却是合乎“引导人”、“教育人”的说法的,按理还得给我记功,给我减刑的正面管教。

看守所把已经判决的短刑期犯人与没有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混合关押,这让我有机会接触到了不少已决犯。

我在看守所看到的情形,根本就不像媒体宣传或文艺作品里描写的那样,犯人有不少学习文化,学习技术的机会,看守会经常作他们的思想工作,即“管教”他们。可以说,除了一日三餐的粗劣食物外,其他的,都无从说起。这就给我提供了一个扮演管教角色的机会。

短刑期犯人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是20岁上下的年轻人。这些人的共同特点是经济特困,头脑简单,文化素养差,但由于思想的不成熟,其中的一部分人还有很大的可塑性。

对这样的我认为还有帮助价值的少年犯,除了在生活上关心他们,把自己吃的用的东西分给他们外,最主要的,我是在思想和文化方面帮助他们。在这方面,最成功的,当数两个姓李的少年犯。

第一个叫李湘(化名)。16岁时,李湘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两年徒刑。他是2006年9月初和我关押在一起的,看到这个比我的孩子还小一岁,满脸稚气的少年犯,心里很为他可惜。和他的初步交谈让我领略了“无巧不成书”的奇妙:他的母亲和我的妻子很可能是同学,他是我的一次特殊采访的当事人之一,更巧的是,他的生日和我是同一天——8月24日。除了给他讲他犯下的事给他人,给他的父母亲,还有给自己造成的巨大伤害外,我还教他学习生字生词,辅导他写日记,写文章等。对学习内容,我每三天一小考,每周一大考。每次考核,我都在他的作业本上认真批改,错误之处,给他指出,值得称道的地方,写上夸奖、鼓励性的批语。如此一来,他的学习兴趣非常浓厚,每天都写日记,找来好几十个生字生词请教我。最成功的地方是,在我的一再劝戒和“物质刺激”之下,他和另一个少年犯戒了烟。他还在日记里颇感自豪地写到:会见时,我要将我尊敬的老师教我学习文化知识,尤其是在老师的帮助之下我戒了烟的喜事讲给妈妈听,妈妈知道了她的儿子我开始学好了,肯定会非常高兴的。还有就是,我不仅现在不抽烟了,将来出去了,也决不抽烟的,否则,那就太对不起我的好老师了。

我和李湘在一个号室大约呆了四个月。调号分开的那一天,他十分不愿意,迫切地对看守说,他希望能够继续和我关押在一个号室,以便随时向我请教。难以理解的是,他的这一良好愿望,没有得到任何看守的支持。在另一个号室,他不仅一如既往学习文化知识,还不时写信给我,汇报他的学习心得等。

另一个名叫李俊(化名)。李俊有20岁,他经常在信信笺纸上和女朋友“说话”。由于文化程度的原因,他的“情书”虽然写了好几本信笺之多,但翻来覆去都是那几句发誓赌咒兼文理不通的话。他让我教他文化知识,并请我斧正他的情书。他担心他出去后,女朋友不和他这个刑满释放人员交往,请我执笔帮他写一封最后时刻挽回女朋友芳心的信。开始我不想帮他写这样的信,转念一想,何不乘机对他进行“管教”。于是,我对他说,我写下来的内容,你一定要认真看,认真想,如果你愿意那样做,尤其是做得到,到时候你才可以把这封信给人家看,否则,不许把信给人家看。信写好给他后,我又要回来,在后面专门给他写了这样几句话:我是怀着成人之美的想法给你草拟这封信的,其中的许多话,既是对你女朋友说的,更是我对你的希望和要求。记住写信前我对你说过的话,你若做不到信中所说的那些内容,你不能把信拿去欺骗人,否则,连我也成了与你合谋骗人家姑娘感情的流氓无赖了。

他喜笑颜开地将信收好:你放心好了,即使她不和我好了,我也不会再干违法的事,更不会伤害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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