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亮确认倪文华被某种势力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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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6日讯】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确认我被人收买。假如有人确认我被收买,我顶多一笑了之,或者姑妄听之。但王才亮确认我被某种势力收买,却使我诚惶诚恐,绝不敢等闲视之。

所谓“某种势力”未免太模糊,王才亮律师确认了一个未被证实的势力,这不会与“莫须有”罪名如出一辙吧?

请问王才亮律师,你是否有证据证明我被某种势力收买?还是让我自己坦白吧:

我到过临淄为3户农民代理民告官的拆迁官司,法院用一周时间分别开庭审理。我睡在农民家里,吃在农民家里,这肯定是被某种势力收买了。这3户农民真苦,他们家的电源被暴力拆迁者切断,他们为了保护我,除了上法庭,不让我出门,以免遭暗算。我几乎在黑暗中,度过了难忘的一周。官司打赢后,农民送给我许多农产品,我扛也扛不动。这肯定是被某种势力收买了。

我在外地帮贫苦的居民打官司,睡过废弃的仓库,贫苦的居民给我买了一大包点心,以备晚上充饥。这肯定是被某种势力收买了。

我代理过民告官的官司,至少也有一百多起。其中有不少是告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我们赢了44起,也就是说,省政府败了44起。这样的记录,恐怕全国也不多见。我当然是有经济利益的,尽管只有王才亮律师收入的千分之几,这也肯定是被某种势力收买了。

王才亮应该记得,王才亮与我共同为张艳珍老人代理一起民告官的拆迁官司,结果官司输了。王才亮拿了代理费拍拍屁股走了,而我是免费为老人打官司的,如今还在为她不断申请抗诉、申诉。她过年过节都要给我送礼,我看老人那么费劲地提着礼品老远地送来,真不忍心收下,但我又恐怕她失望,我难为情地收下 了。既然收了礼,这肯定是被某种势力收买了。

还得承认,以上我的坦白是很不彻底的。

既然王才亮律师确认倪文华被某种势力收买,那么你就应当去调查一下,被拆迁人、农民和贫苦的居民等某种势力是如何收买我的?

王才亮希望我去看看他的得意之作《被物权维权政治化是一种危险!》,恕我直言,这是一篇垃圾,垃圾中有一块遮羞布,写着: 以我(王才亮)的体会,过去的拆迁纠纷案件中,贪官污吏,官商勾结的人总是少数。

王才亮律师想告诉我们什么呢?

是不是嫌中国的贪官污吏太少了?是不是嫌中国的官商勾结的现象太少了?是不是嫌中国的违法拆迁太少了?

王才亮一方面称自己在维权;另一方面指责我被某种势力收买,莫非要陷我于死地而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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