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百鸣:趣谈奥巴马宣誓语塞小意外

任百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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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讯】1月20日,美国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宣誓就职,当天华盛顿气温零下四、五度,但现场仍有来自美国各地大约二百万人前来见证美国历史的重要时刻。

然而,一向博闻强记的奥巴马却在最重要的总统宣誓时刻出现语塞,突显即将展开的奥巴马“变革”时代或许不会一帆风顺。

当时,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主持总统宣誓,奥巴马左手按于林肯宣誓所用的《圣经》跟读誓词。在奥巴马表明身份,并说我愿意发誓后,大法官说出了最关键的一句誓词:我将忠实地履行美国总统的职责。

按英语的表达习惯,“忠实”一词可以放在前面,也可以放在后面,大法官把“忠实”形容放在最后。也许和奥巴马事前约定并熟记的誓词有出入,也许是奥巴马更喜欢把“忠实”放在前面的语法句式。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奥巴马只说出了“我履行”就突然停在那里等待,似乎忘记了全世界正在看着这一实况转播。

这里奥巴马或许犯下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就算奥巴马是在暗示大法官誓词中的“忠实”放置与原本设定不符,并给大法官一个机会,等待他及时“变革”。但客观地看,奥巴马应知道,那一时刻真正需要跟随“变革”的正是他本人。仪式本身就是要求就职人严格跟着大法官宣读誓词,大法官的表达在某种层面上就代表着当时的最高权威,也包括那本传世《圣经》的神权,总统这时必须显示出对大法官的绝对“忠实”。一般来说,任何一位美国总统所谓要“忠实履行美国总统的职责”的第一件事就是必须“忠实”地跟着大法官读誓词,大法官怎么念,就必须怎么跟。

奥巴马却停了下来,脸上露出微妙的笑容,气氛有些异常。场面的尴尬让代表神圣的大法官有些紧张,但他迅速捕捉到了奥巴马的意图,做出了紧急“变革”,顺着奥巴马停顿的地方,又说了一遍这句简单的誓词。他心领神会的把“忠实”提到了句前来表达。算是代表权威的大法官在人气旺盛的奥巴马面前“忠实”地做了个小动作。

几乎就在同时,也许奥巴马精明的头脑里也同时想明白了我们上面谈到的内容,他也立即在大法官第二遍提醒后,果断的重复了誓词。可是他读出的誓词却是大法官的第一个版本,表明奥巴马已经意识到在这个时刻让大法官被迫改词是不明智的,同时也说明奥巴马第一次并不是没有听清。遗憾的是,由于小小的时间差的捉弄,严格来讲,奥巴马虽然修补,实际上是又一次否定了“大法官”。

整个过程看上去只是个小小的配合失误,似乎被“紧急修正”,虽有“不够严谨”之嫌,但与二百万人欢呼声中的奥氏人气相比,与奥巴马随后不阅一字的长篇精彩演说相比,几秒语塞则轻如鸿毛,没人在意。

很有可能,心情激动的美国民众恰恰忽略了上帝给他们最重要的提醒。懂得易学的朋友称,万事皆有因果,奥巴马关键时刻的阴错阳差,恐怕正是神明借此小动作暗示美国总统将来要在此问题上要格外慎重,也许成败就在于此,已有大量实例表明,在红魔恶灵的强大诱惑与威逼下,有些人就很难保持对神所赐予的权力职责的“忠实”。

《圣经》故事中耶稣曾三次告诉弟子彼得说,他将会三次不认耶稣,即不能忠实于自己作为弟子的职责。彼得对耶稣的提醒不以为然,认为绝不可能发生。可是后来在外来的压力之下,果然三次应验。

提醒是上天对生命的关爱,尤其是手按《圣经》的时候,出现奥巴马对待“忠实”的两次意外“不忠”,这会是偶然吗?如果真是神在以此提醒什么,那一定是在提醒奥巴马无论遇到什么险恶,都要想到“忠实”(faithful)二字的份量,“忠实于职责”不是简单的像读读誓词这样一语带过,那将是上天对人类良知的最后考验。

据悉,奥巴马家族与中华文化渊缘很深。奥巴马早年生活于夏威夷的华人圈,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其胞弟马克酷爱中国文化并娶了漂亮的河南媳妇,其妹夫吴加儒是出生在加拿大的美籍华裔。法国大预言家诺查丹麦斯曾有预言指出,美国将有一位黑人领袖当总统,也同时预言了1999年在中国发生的“恐怖大王”从天而降迫害修炼人的正邪之战。对于西方政要来说,是真正得中华神传文化之神助,还是被流氓中共党文化算计,将是奥巴马能否“忠实于职责”所面临的重大现实挑战,愿奥巴马能够带领美国走向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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