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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院一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中国新民党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前教授郭泉十年徒刑。 (网络图片)
玉清心:郭泉获重刑 中共人权记录再添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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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讯】不久前,中共法院一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中国新民党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前教授郭泉十年徒刑,又一位中国的有识之士被中共投入大牢,对此,海内外谴责声一片。这也再一次彰显中共政权暴虐的本性。

郭泉的妻子李晶说:“我们心情肯定是非常糟糕的,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简直是在做梦,简直不可思议……大家都在喊着民主口号的时候,竟然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不能接受!”这也是很多有良知的人的共同感受。

自建政以来,中共政权不断的人为制造斗争,在“维护秩序,稳定社会”的幌子下,不断修改法律。“颠覆国家政权罪”就是十多年前,修改刑法时增添的一个新罪名。

新刑法实施后,在国内司法系统听到的第一宗“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例是北京几位中年知识份子党员,因看不惯党内腐败,想在当年召开的党代会上提议:在中共党内另组建一个廉正的共产党,引进监督竞争机制,以保持共产党的生命力,从而使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能立于不败之地。卧底多日的国安摸到的情况,震惊了中南海,江泽民随即拍板下令抓捕。

那年春天的一个深夜,涉案的“嫌疑人”被一网打尽,不仅人被拘捕,家也被查抄。几位秀才党员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都被判了刑,有的刑期在十年以上。其中一位获刑者的妻子,只因为丈夫喊冤,也被抓去判了刑。

可见,中共体制内的人,即便站在中共的立场上,关上门提点儿改良的建议都不行,何况郭泉发起中国新民党,提出建立多党竞选民主体制,直接挑战了中共的独裁地位,这是中共绝对不能容许的。所以重判郭泉也在预料之中。

凡是对中共有批评言论,反对中共极权的,就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论处,那罪名还不如改为“颠覆中共政权罪”更贴近。为郭泉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也说,“执政党不等于国家政权”。郭泉自己也据理力争:自己根据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而行,实在不存在违法之处。读过郭泉文章的人,都会为中国又出了这样一位有胆有识的良心知识份子而叫好。郭泉不但是中国《宪法》下的守法公民,而且是维护中国《宪法》的卓越维权人士。

郭泉的母亲听到儿子遭重判,悲愤至及。她责问中共,一切权力归党中央,那一切权力不就包括人权吗?她作为母亲的权利在哪里?她儿子的公民权在哪里?

中共冒天下之大不韪,抓捕了高智晟、胡佳、陈光诚……现在又重判了郭泉,使它的人权记录再添污点。这个污点里,有妻子的眼泪,母亲的心碎,异议人士的愤怒,人民的绝望。

人怕被“逼上梁山”,连70岁的郭母都咬着牙说:“我就想,我管你怎么着,我一定要等我儿子出来,他判10年,我一定要活到80岁,判20年,我一定要活到90岁。”中共把一位在省宣传部门工作多年的体制内人物都逼得要和它“死磕”,那中共就真悬了,离倒台大概也不远了。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美东时间: 2009-10-21 19:45:35 PM  【看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9/10/22/n26968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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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颠覆国家安全,是颠覆了共产党的安全。不是国家判的刑,是共产党判的刑,这是共产党盗用国家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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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觉醒吧!现在只有脱离中共,退出(党、团、队)中共立即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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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共光骂起不了作用,希望国际人权组织给中共有效的有力制裁。'
大纪元网友     举报】【推荐】【回复
'令我们感到最困惑的是,中共对我们的迫害,并没受到国际人权机构的制裁,前不久,我因划右二十三年,在狱中整整坐了二十年冤狱,1979年“平反”出狱后,决心将狱中经历中共残酷的惨无人道暴虐,写成长篇记载<血纪>,不得不埋头二十年,秘密写成,经网络作家荆楚在一个月前在网上公开后,其妻,女均受到威胁警告。有人称血纪为中国的“古拉格群岛”\r\n我已72岁,所受的家破人亡和无端迫害,写成的回忆,连在境外都不淮发表,所以,自此以后我天天都在淮备被抓,反正在中共压迫下活得太累太恐怖,只感到我们太软弱,希望你们也一齐宣传<血纪>把吃人的中共法西斯统治早日埋葬。 重庆 孔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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