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民:法院违法 百姓告状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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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5日讯】(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文芳、凯弟采访报道)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刘志民近日向本台投诉,老百姓打官司太难了,自己虽然在5年前就打赢了官司,但法院却不执行判决,只因为败诉单位和政府的利益纠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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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民表示,10年前他将40余万元钱借给华兰公司做生意,但华兰公司并没有按照借款协议返还借款,于是刘志民将该公司告上法庭,但是尽管刘志民在2004年就赢了官司,而且还提供了大量证据和线索证明被告公司资产超过千万元,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但法院却不执行判决,因为该公司与政府部门有利益上的瓜葛。

【录音】“就是从上面就认为,因为企业是政府企业,下令暂时不让执行。”“ 属于县办集体企业,政府在里面又插手,由政府来骗。”

刘志民是法律专业的本科生,邯郸市曲周县科协干部。他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敦促法院尽快执行判决,于是开始逐级上访,但最后上面还是让他回到原来的法院解决问题。

【录音】“从04年8月份那会就开始进北京了。我是一级级上访的, 一先头是县,然后跑到邯郸市。到北京上访,是在08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给我开了一封信,让我回省里解决。给我开了信介绍我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邯郸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将刘志民的借钱行为与投资和买股票类比,认为他拿不回钱是当初判断错误,后果只能自负。

【录音】“因为中国的执行,包括我们大陆的执行你可能清楚,任何的投资都有风险,对吧?如果说你投资了,任何投资人都预感到自己投资有风险,这你自己的判断问题,没有说只要投资都有回报,包括我们买股票一样,你觉得这个股票你自己判断他赚钱,可能赔钱一个道理。”

但刘志民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类似投资或者买股票,仅仅只是借款而已,而且在协议中写的很清楚,每年还款多少钱,利息是多少,所以这些只是法院的推诿之词。他说,法院该作为时不作为,不该作为时乱作为,老百姓告状难,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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