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善:小百姓论郭泉的大罪

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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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讯】从郭泉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的那时起,就感到很不服气,就很想为郭泉辩驳几句,但总感到力不从心,因为我是在中共建国的前30年度过人生最宝贵的时光的,除了毛泽东语录,老三篇天天要读,倒背如流以外,还记得几篇毛泽东诗词 ,余下的就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无限恐怖和阴影。等到用时方恨少,发现要表达清自己的观点竟是如此困难。这次看到郭泉只为写了几篇关于民主自由的文章,而且是在海外网站上发表的,居然被判了十年徒刑,真的感到中共疯了,对民运人士的镇压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忠言逆耳”,“良药苦口”,这些基本的为人之道都不懂,哪有资格为执政党?“和谐社会”是镇压出来的吗?

很想为郭泉作无罪辩护,但搞不懂这个来势汹汹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个什么玩意儿,从被判刑的诸多书生来看,很像过去的“右派罪”和“反革命罪”,但右派不是平反了吗?反革命罪不是过时了吗?仔仔细细翻看了郭泉在法庭上为自己写的陈述词,简短而精悍,不愧是学富五斗,当过法官的教授,他用中共自己制定的宪法把中共对他的指控驳得体无完肤,滴水不漏,真可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是无罪的。更为精彩的是郭莲辉和斯伟江律师在郭泉的辩护词中,在法律层面上不仅诠释了“颠覆国家政权”说法不成立的道理,而且还给我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民主理念课,这是我们很多人的相同体会。从中我明白了什么叫国家政权?就是统治一个国家的权力,权力看不见,摸不到,像空气和电力一样怎么颠覆??既然权力不能颠覆,何来“颠覆国家政权罪”?

现代文明国家,统治国家政权的权力属于人民,郭泉要推反13亿人民掌握的国家政权,那不是笑话?这个罪名的实质是人民和执政党的主仆之争。让我们用电力(权力)公司来举例说明:人民是电力公司的老板,执政党只是老板雇来的管理干部,干部做得不好,老板可以解雇他,何谓颠覆?如说颠覆,倒是公仆爬到主人的头上来了,反仆为主了。我明白了这是中共无中生有捏造出来的罪名,目的是镇压像郭泉一样的许多民运人士。

有网友一针见血地说:什么“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本就是“颠覆中共政权罪”。对此,郭泉在“民主先声”中也说到“中共还用我去颠覆吗?”言外之意中共早就在自己颠覆自己了。确实,中共60年来战天斗地灭阶级都是在挖自己的墙脚,它罗列各种罪名消灭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反党集团、反动势力……,就是在挖自己的墙角。树敌太多,就是把自己逼到角落里作茧自缚。天作孽犹可怜,人作孽不可活。60年来被中共杀死、斗死、饿死的中国人有8000万,搞得天怒人怨,这就是“天灭中共”的道理,“作恶多端必自毙”。老百姓是没有本领颠覆国家政权,但中共却用暴力颠覆了孙中山先生和无数先烈用生命创立的三民主义的“中华民国”,它没有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吗?它可是把民主政权颠覆成了专制政权!只许它颠覆别人,不许别人颠覆它。

郭泉不但被判十年刑,还被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这二年判得有点可笑,因为郭泉从没有享受过任何政治权利,包括言论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现在连家人的生存权都成了问题,工资被革除,房子被回收……就像赤博的人还要被剥衣服。这政治权利正是他终身奋斗的目标。他曾经说过“不说话,除非是畜生!”从来没有得到过的政治权利何谈剥夺?胡温政权也最多二、三年的寿命了,改朝换代是历史必然规律。“逐鹿中原”,以后国家政权落入谁手,Who knows?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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