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妇:我们是居民?农民?还是外星人?

标签:

【大纪元11月19日讯】 我是上海市的一位普通农村妇女,家住上海市南汇区祝桥镇祝东村112号,我家共有房屋面积714.23平方米,二个儿子,二个儿媳妇,二个孙子,总共8个人,均已分家,有独立户口簿:邱凤花 户主,户号:110006 张海荣 户主;户号:110726 张志荣 户主;户号:110727,宅基地使用证是我丈夫张炳根的名字,面积为252平方,我本人经营一个小型加工厂,生产羊毛衫的,因此也有一本临时土地使用证(占地面积90平方),另外有责任承包地,口粮地2亩。

2005年10月份, 南汇土地储备中心开始把我们村1-5组的土地全部征用, 我家当时响应上级开发的号召,把3本户口簿及5张身份证交上去,准备等待征地的应有待遇,然而,想不到一个星期以后,他们把3本户口簿及5张身份证,退了下来,说我们3户是居民户,不能享受农村征地待遇。(顺便说一下,我丈夫是上海远洋运输公司的一名国际海员,在1993年时,国务院下发了(92)65号文,上面明确规定:“农转非后,对以后出现的征地;招工;招生等公司均不负责,均由当地政府解决。)所以说,实际上,我们仍旧是农民,仍旧该享受应该享有的征地待遇,但是,他们说我家3户是居民,不承认农民,这件事情后来我们也就忍下了,没有再去跟他们有更多的争执下去了。

到了2006年3月份,开始房屋评估,开始拆迁房屋了,按他们的说法,我们是居民户口,在拆迁房屋补偿方面,应该是按居民的标准补偿给我们,但是,他们又提出按农民的拆房补偿标准补偿给我们。为了这件事,我们一直在问他们,我们到底是居民还是农民,还是外星球人。

到了2006年12月,在他们的威胁,恐吓下,我的丈夫精神状况,每况愈下,在万般无奈下,于2006年12月15日,在一份补偿不平等的协议书上签了字,但当他签完这份协议书后,他们就把这份协议书拿走了,不给我一份,我们也没有机会看到这上面的具体内容,我多次要他们给我一份,但他们老是推三阻四,不肯给我一份,因此,我们就拒绝搬迁。

到了2007年2月27日,一次庭审会议上,我再次提出此事,南汇法院不得不将复印的协议书用邮寄方式寄给我一份,但离签约当时已时过4个月,当看到这份复印协议书,我当场就晕倒了,上面把我家所有的房屋面积和厂房面积都写在这份协议书里,张炳根只是应该签他本人产权证上252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而有关“上海南汇中远针织厂”和“上海源峰针织有限公司”两个企业的厂房面积,我丈夫根本没有权利签的。当我问我丈夫张炳根时,他说当时是签了住房面积252平方米,厂房的房屋面积根本不知道,况且,住房和厂房混在同一张协议书上,是根本不对的,就算是签字了也是无效的,这是一份欺诈协议。

2007年4月,南汇土地储备中心向法院起诉我们,2007年5月8日一审开庭,我请了一名叫王才官的代理人,2007年8月13日,我们收到了法院执行庭的一份执行通知书,要我们履行协议,否则将强制执行,当时我们莫名其妙,因为5月8日开庭后的判决书未收到,怎么执行通知书倒先送到我家里了。8月13日下午,我和我丈夫一起到法院执行庭问个究竟,他们回答说,判决书早已送出,当即,我们去法院档案室查问这份判决书什么时候送出的,经查发现是我请的代理人王才官签收的判决书,共有七份判决书,是厚厚一叠,但我发现,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书上“王才官”3个字的笔迹和他平时给我写诉状的字迹完全不同,这份送达回证上的签字由法官赵忠元一人所为,当时我要求做司法笔迹鉴定,但法院到至今不肯予以搞清送达回证造假之事。

2007年6月11日,我第一次踏上去北京的上访之路,到了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反映南汇地方上一些黑恶势力参与拆迁的情况,举报地方官商勾结在动迁补偿安置不公平,不合理的种种行为,欺骗上级政府,欺压动迁老百姓等违法事实。接待我们的是412室的那位北京国务院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他接待我们非常热情,也很重视我们向他反映的情况,信访结束的当天晚上, 他们送我们52位上访人员到北京火车站, 并用电话联系是上海,就上海地方有关部门派人接我们,送我们平平安安回到自己的家。6月12日,火车抵达上海,我们南汇的二位上访人由公安南汇分局警员闵鸣(警号:857395)和祝桥镇政府的陶xx来到上海火车站接我们二人,当我们被接到祝桥镇派出所,警员闵鸣,陶xx及其他上访人员下了车,我也准备下车时,他们不让我下车,接着另外上来三名警员,其中一名叫朱春军的警员(警号:057839),他门将我带到了南汇看守所,他们伪造了很多证据,找借口,借题发挥,大动干戈,在一路上开具拘留我5日的行政处罚书,拘留我5日,执行的是刑事拘留,将我关押拘禁在看守所女子牢房,同真正的刑事犯关押在一起。

2007年6月17日,我被释放。2007年10月24日,南汇法院开出了一张要求我在11月4日之前搬出祝东村112号的公告,要强制执行。之后,我到区,市两级相关部门查我们这块动迁土地上的信息资料,但相关部门均用书面答复我说:在你们那块土地上没有任何开发的批文及其他开发信息文件手续。

2008年5月为止,我多次到南汇法院,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证据,并要求撤销(2007)汇民(行)初字第35号民事判决书。但都是无功而返,之后南汇政法委接手我的上访事宜,当我再次索要有关批文手续时,政法委也拿不出各种有效,合法的相关部门批文。和法院一样,只是采取威逼,恐吓的手段,要求我们签字搬家,而我也多次表示,在看不到任何手续,批文的情况下,绝不搬家。到了北京奥运会之后,南汇政法委也无法解决为由,而撒手不管这件事了。就这样我们一家在被威胁,恐吓下又度过了一年,此时,动迁户仅剩下4家,其余人家已全部搬走,被南汇土地储备中心征收的100公顷这块土地,闲置了4年。

2009年10月17日,我又一次进京上访,当天晚上,祝桥镇政府领导打电话给我,要我立即回家跟他们商谈,于是第二天急急匆匆赶回家,18日下午3点种,祝桥镇政府派7人到我家以商谈为由,把我家房屋内,上上下下看了一遍,说我家是按司法程序,走司法途径的。并对我说,过几天让法院的人来调解,然后这7人离开我家,开车走了。 2009年10月20日上午9点10分,浦东新区祝桥镇政府勾结南汇法院执行庭庭长徐斌等人私闯民宅,强抢房屋,非法拘禁我家3人,捏造事实做伪证等卑劣手段,将我家714.23平方米的合法房屋在没有任何手续批文的情况下强拆了,把我和我丈夫,我儿子三人用手铐,强行铐住,殴打致伤,押往祝桥派出所,到下午一点钟,把我丈夫,儿子送进南汇看守所。被关进看守所的第二天(10月21日)我到南汇法院,要求徐斌放人,要给我丈夫治病看伤,徐斌表面上同意,但在这天下午4点钟,他提审我儿子张海荣时,逼迫他承认,强拆时伤人事件,这其实是无中生有,张海荣以事实为依据,拒不承认他们捏造的事件,到了5点钟,我在看守所门口等候接人时,徐斌走过来对我威胁说:张海荣没有配合我们(徐斌想逼供做伪证),徐斌没有达到他的目的,所以拒不放人,我又提出先将我丈夫放出来去看病治伤,他又拒绝了,然后开车走了。

自从2007年6月开始,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官司4起,民事官司1起,这5起官司都有铁证如山的证据,一审二审均被驳回败诉,进京上访35次,找不到一家可以说理,说法,申冤的部门。 至今为止,我家的全部房屋,所有家产都被抢光,我丈夫有伤不能治,我儿子有班不能上,赖以生存的工厂不能生产,农田不能耕种,家人只能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这难道就是我们所生存的和谐社会吗?

1.为什么重庆在打黑,上海却在养黑呢?(祝桥拆迁办70%的工作人员是黑社会)

2.为什么向瞿征,陈刚他们的厂比我的厂开的晚,规模小,却能赔200万,400万,而我的厂却至今得不到赔偿,按置呢? 是不是没有通关系, 给回扣的缘故。

3.为什么从2005年到现在,祝桥镇镇府一伙始终拿不出开发的批文,手续呢?

4.为什么从2006年到现在5起官司都有铁证如山的证据,却都一一败诉呢?

5.为什么从2006年到现在,北京上访35次,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落得房子被强拆人被抓进去,全家人流离失所的地步。

6.为什么征地时算我们是居民户口,动迁拆房时却要算我们是农村户口呢?

7为什么强拆时没有任何手续,任何书面通知,300多人像强盗一样闯进我家,把人抓走,把我家产抢光,把房子拆掉呢?

8.为什么抓人时全部用手拷,难道我们是刑事犯吗?

9.为什么人进去之后都不允许治病看伤呢?

10.为什么房子被强拆之后,没有1个人过来跟我们谈相关赔偿事宜,难道房子,工厂,所有家产是他们这帮强盗的吗?

11.为什么100多公顷的土地荒置了4年,到现在才开始开发呢?国家不是规定35公顷以上就要由国务院审批,地方政府根本无权 审批,何况这块土地闲置了4年之久!

12.为什么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书之后,一直到4个月之后才拿到了一份复印件呢?

13.为什么在拆迁协议书上把民用房,厂房混在一起,如果张炳根看到,他会签这个协议吗?他有权力签这个协议吗?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14.为什么法院在2007年11月4日开出的强拆令到2009年10月20日才执行,这还有效吗?中国法律不是明确规定有效期是6个月吗?

15.为什么邱凤花在2007年6月11日到北京正常上访回来就被南汇公安局押进南汇看守所,关押了5天,在2009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途中被软禁在浙江7天,难道正常上访是违法的吗?老百姓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违法的吗?

16.为什么祝桥镇镇府这么猖獗,这么伺无忌惮,难道中国的宪法,对他们都是废纸一张,空话一句吗?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组图:凌晨宁波纠集200打手暴力抢土地
10省市逾600亿土地出让金未纳入预算
组图:鄂当局强骗农民土地 10倍价格转卖
历史长河的一瞬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