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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再松绑缩为三公顷╱都市抢建地 农地当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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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黄宣弼/台北报导〕台湾农地面临的开发压力从来没有停过,内政部营建署最近又放宽都市计划区内农地变更申请,从原来不得小于五公顷缩小为三公顷,学者专家批评,“农地变建地”已成为政府的“业绩”,但在气候变迁下,都市农地应扮演滞洪防灾的功能,如果加速流失,对都市发展相当危险。

内政部营建署上月底公告“都市计划农业区变更使用审议规范”,将原本申请变更使用土地面积均不得小于五公顷,修改为省、县、直辖市不得小于三公顷,乡街计划、镇与特定计划则维持五公顷。此外,变更为工业区者,其公共设施及公共设备等用地占变更使用总面积的四十%,下降为三十%。

台湾农村阵线发言人蔡培慧批评,台湾农地一直以来被商业、政治利益蚕食鲸吞,虽然都市计划法明订农地存在的必要性,但执行单位却透过修改行政法规,技术性放宽。

台北大学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学系副教授廖本全认为,申请标准放宽下,小型开发案更容易过关。传统都市发展的思维,把农地视为“未来发展区”,优先被牺牲、放弃,但完整都市计划应有农业区,尤其在八八水灾、极端气候下,更形重要。

*防灾 农地不能退守*

政大地政系主任徐世荣指出,如此公告,恐怕更令人担忧关渡平原面临强大开发压力。反观日本,原本在都市计划没有农业区,但这几年面对环境变迁,转而规定都市必须要有“生产绿地”,提供市民的农作体验,同时扮演防灾功能,做为地震、水灾等天然灾害的避难所。

营建署解释,把申请面积缩小,是因为整合大面积有困难,经济部工业局希望能放宽,让农业县的小工厂能合法经营,而且部分县市也有开发上的需求,不过,修改后也特别规定,应以邻近发展地区为优先。营建署都市计划组科长廖耀东强调,加入了区位条件,对没有急迫开发需要的土地变更申请来说,反而是更为严苛。

*辩解 主管双重把关*

廖耀东并指出,尽管符合面积与区位的条件,农地变更还需要经过地方及中央都委会的审查才能通过,而都委会通常会视其有无需求性,等于是还有两层主管机关在把关,因此并不会造成农地无止境的开发。

农委会企画处长廖安定强调,都市零星农地释出,是考量到农业生产安全,如果工厂、开发场址旁就是农地,恐怕令人担心。其实我国都市的农业区加保护区约有二十万公顷,加上休耕地,农地并非不足,流失情况也未如外界所想像的严重,问题在于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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