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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不理性侵案?士检:未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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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日电)苹果日报报导,士林地检署检察官郑嘉欣日前处理性侵害案件,以要提早下班为由,拒绝女家暴官声请对被害人有利的减述程序。士检今指出,检察官并未拒绝受理,报导与事实不符。

报导内容表示,一名在北市手机店工作的女子,10月间指控遭到店长强奸,警方认定有必要对嫌犯强制采证,女家暴官数度致电郑嘉欣,请求指挥侦办或采取对被害人有利的减述程序。不过,郑嘉欣在傍晚以要下班为由,拒绝女家暴官的请求。

士林地检署指出,郑嘉欣在事发当天轮值妇幼专组值班,时间自上午8时30分起至翌日上午8时30分止,采24小时值班,当日除受理该件性侵害案件外,当晚也处理其他分局的减述案件,全部案件处理完毕已近翌日凌晨,并无于傍晚即以要下班为由,拒绝受理本案。

士检表示,郑嘉欣当天接获妇幼队人员电话表示本案欲适用减述流程,但因被害人非“未满18岁之人”或“心智障碍者”,所以郑检察官依据“性侵害案件减少被害人重复陈述作业要点”规定,请警方通知社工人员进行讯前访视,评估是否适宜或有必要适用减述流程。

另外,因为加害人并非现行犯,警方若要移送人犯,必须依刑事诉讼法第88条之1规定径行拘提,检察官当时指示警方制作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相关笔录,再报请检察官签发拘票。

至于有关对加害人强制采证部分,士检指出,由于警方当时并未向郑嘉欣有任何请示,则本应由警方依权责采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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