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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明审文创法案 立委忧资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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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29日电)立法院明天将审查攸关台湾软实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部分朝野立委忧心,文创法草案偏重文化创意、轻视产业,缺乏融资取得及大量资金挹注,不利推动文创产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明天将审查文创法相关草案,行政院提出的文创法草案中,最受瞩目的艺文消费抵税构想,在财政考量下遭删除,调整为补助国中小学生每年定期欣赏艺文,不过这也引发朝野立委不同的看法,有立委认为不应独厚中小学生,也有立委认为这将有助文化札根。

在文创基金部分,文创法草案将基金运用分为“文创基金”及“文创基金会”两部分运作;“文创基金”由国发基金出资新台币200亿元成立创投,专注于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文创基金会”由政府捐助,成立财团法人组织辅导文创产业,包括“产业研发及辅导”、“市场流通及拓展”、“人才培训及媒合”等业务。

民进党籍立委翁金珠日前受访指出,行政院版文创法草案没有产业概念,也缺少大众文化,且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化,必须要有大量资金挹注,行政院版文创法草案没有设置专门基金,而是在行政院下设文化创投基金,恐将不利未来文创产业的推动。

一名国民党籍立委私下表示,文创产业推动难题之一是“创意者与投资者距离太遥远”,由于文创产业投资的风险较难以评估,投资者不知“创意”能持续多久?或者“创意”有无市场?建议草案中政府对于文创事业的协助、鼓励事项应再增列两项,分别为“申请租税优惠”及“融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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