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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民调遭罚50万 马英九将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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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讯】 (大纪元记者郑喻心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国民党主席马英九选前10天在宜兰引述民调,遭宜兰县选委会监察小组委员会议决,以违反选罢法处以50万元罚锾。这项议决8日经宜兰县选举委员会讨论后正式通过,将寄处分书给马英九。马英九8日上午透过党务系统表示,将由他个人负担这笔罚锾。

马英九于11月25日在宜兰举办的国民党行动中常会上,涉嫌在开放媒体采访场合中,引述媒体对宜兰选情的民调数字,被质疑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

县选委会监察小组委员会7日多数议决裁罚50万元,随后提报给县选委会,进行最后审议。

县选委会代理主委陈源发说,县选委会8日下午讨论处分马英九的议决,虽然出席的委员有1人认为,马英九遭罚50万元太少,但后来全数通过监察小组委员会的议决,50万元的处分书近日将送达国民党中央党部给马英九。

国民党发言人、文传会主委李建荣8日上午表示,对于宜兰县选委会的裁罚决议,马英九表示尊重并接受,认为此事全因他个人一时不察与疏忽,所以罚锾由他个人负担,不会由党部支付。

李建荣说明,当天在宜兰召开的行动中常会,属于党务活动,现场虽然开放媒体采访,但国民党副主席兼秘书长詹春柏在常会结束后,特别向在场的媒体表示,最好不要播出马主席在常会中引述媒体民调的说法。当天所有电视媒体在播出这则新闻时,都以消音的方式处理。他强调,重申说明这段过程,就是佐证马主席是因为一时不察,绝非故意违法。

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3条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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