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八年在乌鲁木齐,有一次高智晟回家交给耿和一笔钱,耿和一看都是零钱,问是怎么回事,高智晟告诉她:“当事人给我的代理费都是十块二十块凑起来的,那是他们的血汗钱。我的钱挣得越多,我的当事人的苦难也就越多!”
命运没让高智晟选择,从他律师执业第一天开始,就匆匆把他抛进了扶羸弱,护一方的角色。很难说这个角色对高智晟最终意味着什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一个维权律师要比其他的律师承担更为深重的道义,付出加倍的艰辛。
这是何等的荒唐!律师寻求体现国家法律价值成了一种危险,违法乱国的倒站到了道义的制高点,他要处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