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调查专家向唐案受害人招手

【大纪元4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田野多伦多报导)4月2日,安省证监会(Ontario Securities Commission)宣布将对唐炜臻及与其有关的3家公司的暂停交易令(Temporary Cease Trade Order)延长至今年9月10日后的第二天,专门处理诈骗案的调查员、破产委托人及律师,在烈治文山喜来登酒店举办多语种讲座,分别用国语、粤语及英语介绍如何帮助唐案的投资者调查诈骗、追收资产。当晚有10多名唐案受害者出席,看起来都是40多岁的华人,男女各占一半。

唐案涉及超过6,000万美元的资金,超过200名加拿大、美国及中国等地的投资者。唐炜臻被怀疑诈骗,该案正由安省证监会调查,部分受害人已经到多伦多警察局报案。

调查组织Intelysis的注册诈骗审查员(Certified Fraud Examiner)博社(Sandy Boucher)告诉媒体,“苦主对追款很感兴趣,提了很多细节问题,例如:单独与集体上诉(Class Action)有何区别,法院如何审理类似案件。”

金融公司Farber的老板顾曼(Jonathan Cooperman)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时间拖得越久,越难要回资金。如果将来法官判定唐炜臻案属诈骗或者偷窃成立,只要唐玮臻还活着,即使破产或被判入狱,债权人都可讨钱。假设这笔款被转移到北京,破产委托人(Receiver)同样能追查、冻结资金,并归还债权人。与一般诉讼不同,资产追讨可立即进行,不用等4年。

专家称:集体上诉效果好

专家们建议受害者集体上诉,大家分摊律师费,比单独告省钱。如果唐玮臻被判有罪,每人都将分到钱。律师事务所Gowling的代表告诉大纪元记者,“只要有一个原告,受害者就可集体上诉。”这三家机构将组成团队,共同完成该任务,并按工作量、小时统一收费。具体金额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及参与专家人数。

据Farber透露,一旦受害者同意,该公司将立即向法院申请接管破产公司。批准后,Farber将有权代表法院进行调查,并向受害者、法院报告结果。按先后顺序,步骤分别是:提出集体或个人上诉、诈骗调查、资产追踪、冻结及归还。该团队与安省证监会、警察局不同,将独立运作,整个过程由法院监管。

2002年5月 7日,就加拿大历史上最大的个人诈骗案(不涉及债券),Farber经法院授权,成为破产委托机构。这个团队经调查,冻结了转移到瑞士的2,100万元,并在加拿大归还受害者600万元,追讨仍在继续进行。

顾曼1978年毕业于西安大略大学商学院,198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CA)。另外,他还是破产与重组专家(CIRP)、特许破产委托人,曾在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PricewaterhouseCoopers任职。律师楼Gowlings已有100多年历史,在多伦多、温哥华、蒙特利尔、莫斯科、伦敦等大城市设有办事处,旗下有数百名律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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