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上海市各区政府无权强拆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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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5日讯】举世瞩目的世博会已进入了倒计时,各项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与此同时,山雨欲来风满楼,上海滩的强迁更是乌云压城,区政府接二连三地发布强迁通知,被拆迁人惶惶然不可终日。仅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布的强迁通知为例,上海市的疯狂强迁现状可见一斑。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简称:浦东建交委)宣称,于2007年4月发布拆迁公告,拆迁期限至2007年7月31日,其后,一延再延,竟延了四次之多。

很清楚,假如浦东建交委确已发布拆迁公告,也属于越权。且不说,浦东建交委发布拆迁公告违宪,也不说其行政行为与《立法法》和《物权法》的规定相悖;即使依照本应当停止使用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者也只能是市、县拆迁管理部门,而不是区级行政机关的拆迁管理部门!对此,建设部《建发(2004)154号文件》也特别强调,直辖市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权力下放区拆迁管理部门违反了国务院上述《条例》的规定;同样,将强制拆迁的权力下放给区政府也是违反国务院上述《条例》的。

上海市的人大和行政机关顶风而上,拒不清理违宪违法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继续以恶法戕害被拆迁人。短短一个月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对顾家宅的被拆迁人越权作出强迁通知,岂不疯狂?

上海市堪称国际大都市,如此肆无忌惮地自我扩张行政权力,侵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在当今世界实属罕见!被拆迁人对浦东建交委随意延长拆迁许可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浦东新区法院既不受理,也不裁定,肆意剥夺公民诉权,也为文明世界所罕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越权强迁民房的理由无非是建世博会、党校等“公共利益”。但即使建成了空前绝后的世博会,与普通失地农民又有何益!

地方政府空喊“人民至上”、“法律至上”,却视而不见被拆迁人的房屋将被政府越权强迁,谈何“人民至上”?随意剥夺公民的诉权,谈何“法律至上”?号称世界大都市的上海滩,其司法环境如此恶劣,其他城市的司法环境可想而知!权利要靠大家努力争取,不能等待恩赐。我们赤手空拳,但可以一起呐喊:

住手,上海市各区政府无权强拆民房!


浦东人民政府于2009年5月11日对王华梅作出的强制执行通知(网路图片)

浦人民政府于2009年5月18日对顾倩珏作出的强制执行通知(网路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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