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网友:戳穿这个淫党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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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9日讯】(谁敢辩护在一个小房间内的异性洗澡不是卖淫、嫖娼、淫乱?请广为张贴散发:大陆百姓危矣,一定要为邓玉娇强力辩护,底线不可失守!/大陆网友)

(一)强迫异性洗澡就是强迫淫乱、就是强奸,甚至是轮奸,根本没有区别

邓玉娇案演到今天,这个淫官政府从上到下,真是丑恶百出!

且问:什么叫异性洗澡?怎么洗?是一个人脱光衣服?还是两个人都脱光衣服?还是两个人都不脱光衣服?在一个小房间里,孤男寡女在一起洗澡,甚至多男多女在一起淫言乱语、寻欢作乐、毫无实质性的有言在先的或法律的约束——发生任何的男女淫乱都无法分辨说不是出于自愿!这种情况下,谁敢说它能控制奸淫不会发生?谁敢说它不是女性卖淫、男性嫖娼?甚至是几男几女在一起淫乱?谁敢说给异性洗澡的女子没有或不会失去贞洁?谁敢说给异性洗澡的女子还在或还能保持着自己的贞操?是卖艺而不是卖身?谁敢说接受异性洗澡的男子只是为了享受洗澡而不是为了享受异性的色情?

作这样的辨护,是想证明这些淫官境界超凡脱俗,能坐怀不乱,赛过柳下惠呢?还是想向世人证明它善于耍小聪明能玩弄人的智商呢?

如果一帮淫恶党官的各级头子们觉得这是个很正常的工作,那就让他们自己的妻子、女儿、情人、孙女辈们都去跟别的男子关在一个小房间里洗澡好了!说不准收入还特巨大,公布财产时可还冒充一部分非贪污收入的证据!

谁去辨护这个“异性洗澡”不是女性卖淫、男性嫖娼,那真是丑恶百出、丑陋百出!

我看在今天,也只有这个淫党淫官才会去辨护这个异性洗澡是纯洁的,是无关淫秽的,是法律允许的,是没有淫奸罪恶的,是交易发生前还不能确定为色情服务的,是卫护贞操的贞烈女子不会有失去贞操的危险的?是卫护贞操的贞烈女子不应该奋力反抗并属无限正当防卫的?也只有在这个淫党淫官淫政府的眼皮底下,才会出现卖淫是非法的,换个名字就不是非法的这种邪恶透顶的事情!

从洗脚、美容,遮遮搭搭,到异性关在一个小房间里洗澡,还都成了男女正常工作而非色情买卖了?

以后所谓的警察去抓卖淫嫖娼,我看只要对方说,他与她只是在一起异性洗澡,只是在一起异性洗汗,只是在一起异性搓背,只是在一起异性抚摸,只是在一起异性享受,只是在一起异性聊天,最多只是脱了衣服而矣,就都不是卖淫嫖娼好呢。如果有这样的道理,那就让这个淫恶党官公布这样的法律好了!!

真是邪恶透顶还不知有多么腐烂发臭,还在那里闹轰轰丑陋百态演个没完!

难道一个贞烈女子,拒绝被强迫异性洗澡,不是在拒绝被拈污贞洁吗?难道被强迫给异性洗澡与被强奸之间还有时间再等着看看再说、等着交易发生了再判断会不会被强奸与否的距离吗?还不是正当防卫吗?更何况,邓淫官们、黄淫官们还拿出那么一大叠钞票去炫耀、去污辱、去击打、去“拉、扯、推、按、坐、搡”对方,还明确提出“特殊服务”,更何况,邓玉娇作为在里面的一个员工,其实都非常清楚,内部员工与外部顾客,包括大街上的老百姓,更不用说淫党淫公安淫党棍——这堆淫黑保护伞,其实,也都心知肚明:所谓的异性洗澡,不管换什么名字,他就是“女性卖淫、男性嫖娼”的同义词,毫无半点区别!甚至是更恶劣、更灭尽人性道德的淫乱!!

谁去辨护就是在辱没自己的人格,就是在辱没自己的妻女,就是在辱没自己的十八代祖宗,就是在辱没自己与别人的智商,就是在辱没人类的最基本的贞操与道德!就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韪!

其实什么“特殊服务”、“异性洗浴”、“异性洗澡”,不管怎么玩弄词汇,中国所有的老百姓都明白,它就是最严重的淫乱!所以,你就是怎么销毁证据也没有用,就算是强迫“异性洗澡”,那也就是逼良为娼,那就是欲图强奸、轮奸!没有任何区别!!所以,邓玉娇当时所面临的危险其实就是被最恶性轮奸的危险!

(二)毫无二义的无限正当防卫,非常的黑白清明

在被强迫异性洗澡就是被强迫淫乱、就是被强奸,甚至是被轮奸这个毫无二义的结论下,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已经没有任何二义!

又更特别地,诸如:

不要以为旁边还有别人(如果当时真有别人的话),就可以以此作为邓玉娇当时没有被强奸的危险,从而成为不该防卫的理由,在那个由妓女为赚钱主力的场合,那些心知肚明的服务员难道会站出来严正抗拒女性贞操神圣不可侵犯?面对淫官常客、淫黑保护伞后台人物,她们敢报警说有人要对员工轮奸犯罪?这些员工也好,领班也好,根本就不可能也没有这样的胆气与能力去阻止——这一点相信邓玉娇也未必不明白,甚至正如传言中所说的,背后本来就是一个有预谋的暗套,说不准当即被邓玉娇有所察觉都不足为怪!

所以,邓玉娇当时所面临的危险不仅就是被最恶性轮奸的危险!并且在那个环境下的反抗与呼叫,还是比在外面一般公众场合的反抗与呼叫,更加没有作用,更加“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危急至极!

所以,邓玉娇的一切反抗,不仅完全就是反抗被强奸!就是反抗被轮奸、被淫乱!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并且还是最典型的最危险环境下的百分之百的无限正当防卫!她能当即拿到一把刀,算是老天有先见之明,算是“运气好”,否则,在当时那种危险状况下,根本就没有第二种可能能阻止被强奸的发生!!那样的话,就像无数中国纯洁女孩被淫官黑恶势力糟蹋一样,成为一生中最恶恨的耻辱!

怎么能说是防卫过当呢?怎么会成为防卫过当呢?

就是从出刀的时机来说,即使从目前被政府刻意隐瞒了真相的通报上看,也没有任何过当!难道还要等到对方达到强奸目的或者已经被单独关进密室、剥光衣服之后再动刀的?那还防卫什么?在被几个人反复“拉、扯、推、按、坐、掇……”的情况下(更何况,网上有说被拉下裤子,扯去内裤……,到底当时邓玉娇有多惨,到现在仍是个迷),还来得及再等等看?哪有这种叫防卫的?何况何时拿到刀,这纯粹是一种瞬间反应与巧合,谁能控制?怎么能说故意?

反之,如果等到被强奸得呈之后再动刀,或者等到被侵害都已停止之后再动刀,那说不准反而还有个属于正当防卫还是属于事后报复的问题!正是在对方得呈之前、又危险至极、经多次劝阻而又无法劝阻、经多次求饶躲避而又不让躲避之时,这个时机才是最属于正当防卫的时机。更何况,当时能随手拿到一把刀纯粹是意外中的幸运!哪里还有任何半点故意之说?

从程度上看也没有过当,首先在当时除了幸运地拿到一把刀,已经没有别的办法能阻止自身被糟蹋的危险,其次,既然拿起了刀,在邓玉娇当时处于弱势危急的情况下,在三个男人的“拉、扯、推、按、坐、掇……”的情况下,谁也无法控制刀伤的程度,是死?是伤?是轻伤?是重伤?还是防卫失败?刀子被夺甚至反而被伤?被杀?无人能够预测与控制,那只能说天意、运气,所以根本就不存在过当的问题。

所以,邓玉娇案这个“无限正当防卫”的性质,即使你们急急忙忙焚尸灭迹,即使你们鬼鬼祟祟销毁物证,即使你们花样百出玩弄词汇,即使你们欺诈隐瞒玩尽手段,就凭你们公开的报导来看,都可以完全得到认定,没有任何丝毫可争议之处!更何况从情理、道德、人性的角度来说,邓玉娇更是值得同情、敬佩、赞赏!!更何况销毁强奸证据理应是警方的责任,是警方在犯罪,而邓玉娇应该得到的应是更多清白与补偿!

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少有的“黑白清明”,谁敢去扭曲它,那就是在扭曲他自己!谁敢去胡弄它,那就是在胡弄他自己,再也欺骗不了任何有良知的人!

正如网友所创作的《MV玉娇版.大海》中所唱的:“如果说你有罪/苍天也会落泪/没有人能躲开责备”!

正如正义大律师夏霖所说:邓玉娇无病、无罪、无刑!

其实还:有功!还该:受奖!树碑立传!

是真正的搞暴英雄!是真正的贞洁烈女,是女性以至全人类的道德楷模!是全人类该有的道德根基!当然也正是中华民族最珍贵、最古老、最纯正的传统道德所在!未来的中华史记,绝对不能少了这一笔!自古以来这种精神都是应该被标榜出来给大家学习的,以压社会之邪气,以扬人类之正气!

谁敢给邓玉娇加一点点罪:它就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韪!它就是与整个中华民族以至整个人类为敌,它就是在毁灭自己!绝对地天良丧尽!也民心丧尽!人神共愤!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会从此与这个邪恶政府分道扬镳!

(三)中国百姓危矣:将时刻面临淫恶党官毫无道德底线的羞辱与迫害

正如有网友说:“玉娇自卫无罪,这是百姓的最后底线。玉娇自卫关系到女人,和他们的父亲、丈夫、兄弟和恋人,关系到所有人。”诚哉斯言!

而可怕的正是,即使面临这样一个黑白分明、影响巨大、一旦冤判将丧尽民心、后果极为严重的案件,邓玉娇的处境仍十分危险!这些淫恶党官它们的所作所为,仍然尽是逆天叛道,禽兽不如,反复欺诈,凶狠狂妄,顽固不化!还竟敢狂言,所谓的杀杨佳都没看到报应,……,所以也可以随意地给邓玉娇加罪!!

岂不知冤判冤杀杨佳早已累积黑业滚滚,还以为已经没事!真是何等无知,又何等邪恶!

如果连邓玉娇都不能得到无罪释放(其实还理应得到颂扬与赔偿),那么,中国无数的老百姓,绝对危危至极矣!毫无道德底线的迫害,无穷无尽的苦难与屈辱,将如影随形、铺天盖地而来!正如六四之后,腐败汹涌澎湃,再也无法控制一样,从此淫恶党官将更加公开淫恶并完全失控——其实,现在已经是十分严重了!

大家一定要清楚,淫恶党官都已经到了什么地步了:通过经济手段导致贫富两极分化,又逼迫大量弱势女子沦落风尘,成为淫恶党官发泄兽欲的“共妻、共妾、共妓”,现在,还要明目张胆庇护淫恶党官强奸民女、幼女,还要以国家政权的名义以各种恐惧手段迫害贞烈女子!这是什么官员?这是什么政府?这是何等邪恶的党棍淫棍?这是何等恐怖?这样下去如何得了?

正如网上传言,有杭州富家飙车子弟居然狂言要玩尽处女,然后留给庇民拿回家去当宝贝!不管这句话的真实性如何,这种邪性的存在,一点也不出人意料,尽在它们的邪理之中!各地出现的官员强奸幼儿案(居然被无耻地说成什么嫖缩),还有高莺莺、李树芬……等等被奸杀又被冤污案,时时处处层出不穷,就是最充分的证据!真是何等丧尽天良,毫无半点人性!这样下去,中国老百姓已经没有出路!

(四)中国百姓怎么办?古有好汉逼上梁山,今有冤民逼向法轮!

面对这个毒狼毒虎都不如又无处不在的淫恶势力,咱们千千万万的老百姓怎么办?
想想看,林冲怎么被逼上梁山的,不就是被淫官恶势力逼出来的吗!我们能忍受吗?
真是逼上梁山!中国无数老百姓,危机就在时时处处,怎么办?
怎么办?……

希望更多的有识之士,千万引起重视,面对这些最危险的屈辱与迫害,我们一定要拿出强有力的方式予以强力制止!……

看来还真是应该多多研究法轮功的“传九退三”、“解体中共,制止迫害”,说不准这才是最根本的方式之一。这些淫恶党官可极少听取正义呼声的!

法轮功应该是当今面对邪恶中共最正义、最坚定、最理性、最强大并还在越来越强大的反迫害的楷模了。所以,特别值得研究法轮功反迫害的精神、运作智慧、具体方略,法轮功应该有很多精神值得学习,有很多智慧值得借鉴,有很多方略值得研讨,甚至有很多公道话、正义与真相值得我们去了解与伸张,相信法轮功反迫害成功之日,也是中华道德整体升华之时,那当然也必是中华冤民雪冤之刻!帮助法轮功伸冤也等于帮助自己伸冤。如果大陆冤民与民主人士,人人都有法轮功那样统一的信念与言行,国内国外联为一体,坚韧不屈坚持反迫害到底,走向各个角落向所有人讲清真相,……,把法轮功的精神、智慧、方略与具体冤情相结合,大量收集并讲清冤情真相、凝聚所有可凝聚的正义力量、大力伸冤,或许整个形势就大不一样了,像这次邓玉娇案各民间声缓团就做得非常好,非常及时,正义大律师夏霖等也做得极为果断机智,令黑恶势力万分恐惧,……,这些问题值得中华民运组织、冤民大同盟等好好研究,这里面一定有办法开发出巨大的反迫害的能量。

正所谓:古有好汉逼上梁山,今有冤民逼向法轮!

暂且当作抛砖引玉,希望有志者、有智慧者尽力补充并完善之!

邓玉娇必须无罪释放,切不可失守这个底线,切不可让淫恶黑势力如此糟蹋我们的中华儿女,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邓玉娇,大陆百姓应该真正行动起来,到现在强奸犯没有被抓捕,明目张胆包庇罪犯、销毁证据、扭曲案情的黑恶势力没有受到任何追究,居然反以故意伤害(杀人)防卫过当起诉贞洁烈女,真是太黑太黑了,一切良知尚存的中华儿女绝不答应!……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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