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油尽抛锚 将面临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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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笛雅综合报导)新西兰交通管理部门正在试图建立一项新的规章制度,建议在奥克兰72.7公里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网络路段上,如果汽车由于汽油燃尽导致抛锚在高速路上,将被视为触犯法律并要面临高额罚款。以借此来警告那些阻断交通,对其它车辆构成危险的抛锚车辆。

8月24日,交管局表示,已经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可行性方面的研究,但是由于还未能征求管理当局、急救中心、货运组织机构和机动车协会的意见,所以还没有做出最后决定。

老的奥克兰北岸大桥管理局,曾经有一项规定是禁止汽车由于耗尽燃油而抛锚在北岸大桥上。但是,在1984年老北岸大桥管理局解体后,这项规定也就随之废止了。

北岸大桥和高速公路的检查员戴夫・瓦克(Dave Walker)说,警察是想建立一项法律,它类似于如行人在市中心机动车道上行走会被罚款250元。由于机械故障、扎带、或燃尽汽油,许多车辆抛锚在高速路上或高架桥上,并且是在流动的车道上,直接对其它行驶车辆构成威胁。他说:“我们是一天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应对这些事故的出现。如果我们可以证明此类事故是由于耗尽燃油造成的,那么司机将会面临高额罚款。”

机动车协会(Automobile Association)公路救援服务部的经理约翰・海力(John Healy)说,因为高密度的交通流量,汽油耗尽导致的车辆抛锚在高速路上,是优先给予救援服务的。在正常交通状况下,需要10至15分钟救援才会到达事故地点,而在交通拥挤时,则需30分钟。救援车辆需要携带两瓶急救用汽油罐,因为一瓶根本不够。将一辆抛锚的汽车从道路上清理出去,要用30分钟到一个小时的时间。

重型运输业(Ace Heavy Haulage)的人员柴・巴特利(Che Bartle)说,80%的大卡车和公交车由于耗尽燃油而抛锚在北岸大桥的陡峭的上坡路段上。

在去年的七月份,只三个星期的时间内,就有148辆机动车包括三辆大卡车,由于在行驶中耗尽燃油抛锚在奥克兰高速路上。

但对于这项提议,大部分有关地区机构都不赞成。罗德尼地区(Rodney District)代理市长约翰・奇瑞奇瑞(John Kirikiri)否定了这项提议。理由是“这是政府从民众兜里抢钱!”

北岸(North Shore)市长安德鲁・威廉姆斯(Andrew Williams)说,“这是一项毫无意义的官僚作风行为,又一项由警察来强行实施的政策。我想一般人都不会老是盯着汽油表的指针指到哪里了。”

马努卡市(Manukau City)议员科林・布朗(Colleen Brown)说:“这项提议会触及到那些正在为汽车的高额花费而发愁的人们,他们交过路税以后,还要给汽车过车检,你们去加油站看看,现在人们每次只加10元或20元的汽油,因为油价太贵!”

奥克兰市议会交通部主席肯・贝格力(Ken Baguley)则说,他更愿意支持警察先增设一些拍摄闯红灯的照相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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